“十三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五版)

目   录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 1

一、“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1

二、“双百双新”产业项目 1

三、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 2

四、科技创新券 2

五、中科院广西联合科技服务网络计划专项 2

六、中国农科院广西联合专项 3

七、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3

八、“科工联席会”产业协同创新发展项目 3

九、国内大院大所、知名高校合作专项 4

广西重点研发计划 5

一、传统优势产业 5

方向1: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5

方向2: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5

方向3:多品种氧化铝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6

方向4: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研发 6

方向5: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7

二、先进制造业 7

方向6: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7

方向7: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及零部件研发 8

方向8:智能制造与工程装备和产品研发 8

方向9:海洋及内河工程装备研发 9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 9

方向10: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9

方向11:高端软件研发 10

方向12: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10

四、高性能新材料 11

方向13:石墨烯新材料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11

方向14:非金属材料制备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11

方向15:复合材料和高性能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12

五、生态环保产业 12

方向16: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12

方向17: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13

方向18: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13

方向19: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14

方向20:生态环境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15

方向21: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15

方向22: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16

六、科技强农 17

方向23:县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 17

方向24:现代种业新品种研发 18

方向25:农业重大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示范 19

方向26: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研发 19

七、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20

方向27:海洋资源与生态保护修复 20

方向28: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预报技术 21

方向29:海洋资源开发利用 22

八、大健康产业 22

方向30: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支撑技术研发 22

方向31: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支撑技术研发 24

方向32:食品药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25

方向33: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术研究及应用 26

方向34:广西重大疾病防治的系统集成创新 27

方向35: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研究与成果转化 27

方向36:实验动物关键技术研发 28

九、其他 30

方向37:国际与国内创新合作研究开发 30

方向38:生物科技研究与应用 31

方向39:重点领域融合创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 31

方向40:文化旅游与体育技术创新 32

方向41: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33

方向42:交通建设关键技术及新材料研发与推广应用 34

方向43:科技支撑平安广西建设关键技术研究 35

方向44:安全生产事故防治、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36

方向45: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37

方向46: 能源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 38

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 39

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运行 39

方向47: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 39

方向48: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 40

方向49: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41

方向50:广西院士工作站创新及示范 41

方向5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开发研究 42

方向52:用于科研材料的生物种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45

方向53:野外观测研究平台科研服务能力提升 46

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47

方向54: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 47

方向55: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47

方向56: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48

方向57:创新小镇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50

方向58: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辐射能力建设 52

方向59:创新型县(市)建设 53

方向60:星创天地提质建设 54

三、国际与国内创新合作平台建设 55

方向61:科技资源入桂创新平台建设 55

方向62:海外离岸及国内“飞地”创新平台建设 56

方向63:中国东盟国际创新平台建设 57

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示范 57

方向64: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 57

方向65: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 58

方向66:贫困地区青年创新人才自选科研项目 59

方向67: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 60

方向68: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 60

方向69:科技特派员专项 61

五、科学技术奖励和科学技术普及能力建设 62

方向70: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能力建设 62

方向71:新技术在科普作品的研发及应用 62

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 64

一、高新技术企业再倍增计划 64

方向7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64

方向7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65

方向7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 65

二、“瞪羚企业”培育计划 65

方向75:瞪羚企业认定后补助 65

方向76:瞪羚企业研发补助 66

三、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 66

方向77:独角兽企业培育和上榜后补助 66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 67

方向78: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培育 67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67

方向79: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67

方向80: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 68

六、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 69

方向8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 69

七、技术转移服务能力提升 70

方向82: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励性后补助 70

方向83: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71

方向84: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 71

方向85:技术转移服务创新及应用示范 72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74

一、 面上项目 75

二、重点项目 76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79

四、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80

五、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81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 84

七、粤桂科技合作联合资金基础研究合作项目 84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

围绕打造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产业、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大健康产业等九张创新发展名片,重点支持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创新平台建设,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获得一批重大新产品、关键共性技术、示范性创新基地等标志性成果;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落实自治区推进“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相关决策部署,支持“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开展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新产品开发。项目需求原则上由重点企业提出。

 

一、“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51号),精心组织实施“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围绕制约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以强化产业科技创新为主线,聚焦“九张创新名片”着力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力争突破100项重大技术。

二、“双百双新”产业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双百双新”产业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64号),落实自治区推进“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相关决策部署,加大对“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开展关键共性技术、产品研发及应用示范,以及国内外重大科技成果引进创新与转化应用。

 

三、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专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科政字〔2019〕69号),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奖补包括增量奖补和特别奖补。同一企业可同时申请增量奖补和特别奖补。该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不可与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叠加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可以选择按桂政发〔2018〕51号文或桂政发〔2018〕25号文申报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

四、科技创新券

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创新创业团队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用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与创新创业团队向科技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购买服务,进一步盘活优势科技资源,充分调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创新积极性,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聚焦科技创新活动,增强创新氛围,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

五、中科院—广西联合科技服务网络计划专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战略合作协议》,鼓励和支持我区相关单位与中科院所属单位加强科技创新合作,自治区科技厅与中科院共同启动实施“中科院—广西联合科技服务网络计划专项”,围绕广西传统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势特色农业等九张创新名片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支持我区有关单位引进中科院高端创新资源,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

六、中国农科院—广西联合专项

为加快落实中国农业科学院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农业科技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广西农科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化农业科技合作,联合设立了“中国农科院—广西协同创新农作物科技专项”,聚焦广西传统优势产业、优势特色农业等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甘蔗、香蕉和蔬菜等重要经济作物分子设计育种研究,加强智慧柑橘产业和区域农业绿色发展等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对提升广西农业科技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七、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48号),支持科技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桂林市建设示范区,积极引导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聚焦示范区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汇集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示范区景观资源保育与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成果集成应用。

 

八、“科工联席会”产业协同创新发展项目

为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与工业融合发展联席会议(简称“科工联席会”)精神,加强产业科技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科技与工业深度融合,根据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与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的《广西高精铝制备技术及铝深加工协同创新实施方案》(桂科政字〔2019〕5号)、《广西碳酸钙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桂工信科技〔2019〕79号)、《广西石墨烯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桂科高字〔2019〕59号)和《广西新型动力电池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桂工信装备〔2020〕5号)的重点任务,支持相关企业在铝精深加工、碳酸钙、石墨烯、新型动力电池等领域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九、国内大院大所、知名高校合作专项

落实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科技厅与国内大院大所、知名高校合作协议,支持我区引进国内大院大所、知名高校高端创新资源,共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

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由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广西重点研发计划

一、传统优势产业

方向1: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围绕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问题,支持开展工业化建筑部品与构配件制造、施工现场构件高效吊装安装、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钢木结构建筑、新型高深基坑支护工程、气承式膜结构环保建筑制造与安装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开展土建与设计一体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绿色建筑、绿色家装材料技术研究与应用等。

考核指标: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工程应用、申报知识产权2项以上;形成工法、地方标准或者技术指南 1 项以上;培育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实施年限:不超过3 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建筑技术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

方向2: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支持甘蔗糖厂绿色生产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制糖业清洁生产水平。支持糖用酶制剂生产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开发符合我国相关食品添加剂标准要求且适用于糖汁澄清等生产过程的糖用酶制剂。支持甘蔗糖浆等蔗糖精深加工产品生产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开发以高端饮品市场为目标的甘蔗糖浆、液体糖浆、功能糖浆、糖膏等蔗糖精深加工产品。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3:多品种氧化铝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支持利用广西富产铝土矿资源开发低锌氧化铝多品种超细氧化铝粉体制备技术,研究氧化铝粉体的微纳化技术、净化技术、晶型演变规律及形貌调控机理,实现氧化铝粉体纯度—微纳尺寸—晶型—形貌可控制备,支持低锌氧化铝关键技术和低成本流程工艺研究,解决广西冶金氧化铝不适用于高精铝和高纯铝电解难题。支持片状氧化铝多品种微纳氧化铝粉体芯片和特种功能材料制备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填补国家高附加值非冶金氧化铝产业空白。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4: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研发

支持新型清洁化制浆技术、纸浆高效清洁漂白技术、制浆漂白高活性生物酶技术、造纸纤维原料高效利用技术等制浆造纸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研发。支持海藻纤维、甲壳素纤维和溶剂法纤维素纤维等可降解再生的生物质纤维开发,新型聚酯和新型合纤等功能性、差别化纤维技术研究,加强超仿真、高感性、高档面料及成品开发。支持智能调温纺织材料,智能形状记忆纺织材料,智能变色纺织材料,电子信息智能纺织材料,环保过滤用纤维材料、生物医用纤维材料、高性能增强复合纺织材料等新技术及产品开发。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5: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支持广西民族特色食品资源综合利用,开展特色粮油食品、以发酵酒和配制酒为代表的桂酒、亚热带特色果蔬、茶叶、肉制品、特色食用菌等食品现代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安全、营养、功能、方便、休闲”新产品,促进提升广西民族特色食品产业。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二、先进制造业

方向6: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巩固和拓展微车整车和发动机整机等方面传统优势,推进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能力提升,充分延伸配套产业链,与整车整机同步发展。重点开展包括发动机、变速器、电动助力转向等关键零部件研究,开展基于零部件的智能化电子控制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及智能化电子控制产品开发。开展汽车装配及发动机生产过程中关键参数的离线及在线检测设备的量值传递研究。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7: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及零部件研发

研究内容:围绕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支持开展整车匹配技术、整车电控技术、驱动电机及系统控制技术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研究。支持开展氢能源汽车相关技术研发,在燃料电池发动机技术、燃料电池电堆技术、车载供氢及氢—电安全技术和整车动力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支持开展高安全、高能量密度、长循环寿命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的研究,实现能量密度达到280 Wh/kg、循环寿命≥2000次的电池单体产业化生产,重点支持能量密度≥300Wh/kg的全固态锂离子电池单体生产技术的研究。本指南方向不再支持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的研究与产业化项目。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8:智能制造与工程装备和产品研发

研究内容:研究与利用大型、高速、精密、智能复合型数控机床和数控加工中心,开发敏捷化、绿色化、智能化系列起重机、矿山机械、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农业机械等工程装备,开展液压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发。开展智能制造、医用材料等3D打印技术及产品研发。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9:海洋及内河工程装备研发

研究内容:研发海洋平台起重机、船用起重机、船用特辅机、船用甲板机械设备等港口机械及大型船用曲轴、螺旋桨轴锻件、船用发动机等基础零部件。研发符合西江水系船舶标准化的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辅助工作船及冷藏集装箱船、油船、远洋渔船、海上油轮等船舶。研发海洋工程建筑材料、水下生产设备和系统、水下设备安装及维护系统、铺管/铺缆设备、软管、水下机器人等。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

方向10: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支持充分运用物联网、5G、工业互联网、北斗导航、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物流、智慧健康、智能家居、智慧医疗、智慧工厂、智慧社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港口、智慧水利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示范。开展物联网开源智能开发平台、智能感知终端/网关、RFID、M2M 终端、核心系统芯片、模块与敏感元件等核心产品研发。开展基于射频识别技术的读写器及其应用系统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开展地面数字电视网测控系统研究及相关设备研发。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11:高端软件研发

研究内容:支持大数据和云计算在政务、产业、知识产权、教育医疗民生、养老等领域的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操作系统、中间件、新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移动端和云端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面向东盟的小语种软件、少数民族语言软件研发。支持工业软件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研发及集成应用。支持网络安全、信息安全软件系统研发和服务。支持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研发和服务。支持“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贸易、物流交通、社会信用、政务治理、民生扶贫等领域的技术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示范,实现区块链驱动的服务商业模式创新。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12: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芯片、传感器、操作系统、存储系统、高端服务器、关键网络设备、网络安全技术设备、中间件等基础软硬件技术开发,支持开源软硬件平台及生态建设。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然语言理解、机器翻译、智能决策控制、网络安全等应用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开发移动机器人工作系统以及工业、特种、救援和服务机器人。开展机器人机械与结构系统、传感系统、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四、高性能新材料

方向13:石墨烯新材料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开展石墨烯材料研发、制备与下游应用研究,重点推动石墨烯在交通、汽车、机械、光电、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产业化应用示范,支持开发基于石墨烯的电池材料、氢能/热能材料、润滑油、传感器件、复合功能材料等应用产品,推进石墨烯产业化应用。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14:非金属材料制备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支持高岭土、膨润土、滑石、碳酸钙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高附加值新材料的制备技术开发;支持高品级大单晶及复合超硬材料、光学级玻璃制品、硅塑胶制品、新型磨削工具、刀具以及激光切割、锯切与钻进工具等产品的研究与新产品开发。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15:复合材料和高性能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支持金属功能材料、金属氧化物功能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关键技术开发及产品研发。支持高性能稀土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重点支持高纯及特殊物性稀土化合物、稀土合金、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和催化材料等。支持铝、锰、锡、铟等广西优势特色金属高附加值产品研发。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五、生态环保产业

方向16: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水污染源的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究和示范。开展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农村污水处理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及产业化推广应用示范;开展湖库型饮用水源地藻华成因分析及关键控藻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城市内河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开展水环境污染物监测技术开发及示范研究。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项以上;形成装备1项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 50-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水污染防治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17: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大气污染源的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究和示范。开展大气主要污染物、污染源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监控技术开发及示范;开展大气污染物监控技术及产品开发。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模式1套以上;制定技术规范1项以上;形成成套设备1套以上;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工程1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18: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金属矿浸矿场地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技术、土壤污染源的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究和示范。开展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土壤、废弃农产品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监控技术开发及示范研究。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项以上;建立农用地安全技术体系1套;建立示范基地1个;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19: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支持农(林)、重点工业行业等大宗固体废物、固体催化剂的高效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和电子废弃物处理、城市垃圾分类的后续处理体系及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开发及有色金属采选冶废渣风险管控技术体系研发与应用示范;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含危废)高效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利用固体废物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电子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开展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典型流域水产养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项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 -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20:生态环境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支持开展生态环境科技资源开放与污染防治供给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研究及示范;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控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项以上;形成产品1项以上,建立示范点1个以上;申请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态环境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21: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筛选和推广种植适用于石漠化地区村镇的经济绿化植物,推进复合种植技术的集成和示范;开发具有实用价值的整合技术体系,支持开展大石山区的生态系统监测评估和石漠化机制研究;开展石漠化生态修复技术研究,筛选具有一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植被恢复模式,推进复合种植技术的集成和示范;针对右江河谷干旱区、石漠化地区、红壤侵蚀区等典型生态脆弱区,研发支撑区域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色生态产业技术,建立典型生态脆弱区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支持左右江等生态脆弱区特色作(植)物资源(油茶、芒果、剑麻、牧草、构树等)高效可持续利用研究示范;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个以上;建立示范基地2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2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 -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实验区科技示范地点必须在我区国家或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发展实验区,需由实验区所在地科技局出具推荐函。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22: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支持灌区节水、农村饮水安全、生态水利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水旱灾害识别与预警预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水利建设与管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重点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估及水生态系统修复技术集成研究和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项以上;形成评价指标体系1项以上;形成设备1套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研发预警预测平台1套。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 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六、科技强农

方向23:县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

项目内容:按照聚焦县域农业主导产业科技需求、聚焦实际应用、聚焦农民需求的要求,由县域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特点,因地制宜,自主选择1个农业主导产业,组织实施一批县域农业主导产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项目。通过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推广示范,建立辐射面宽、带动性强的“一县一业”先行先试示范区,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农业龙头企业的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下沉县乡村,着力打造一批“桂”系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立多元化、多样性农产品配送中心或电商平台,促进县域科技与产业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县域农业主导产业的竞争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申报要求:由主导产业具有比较优势、创新驱动工作基础好、科技管理能力强的独立设置的县域科技部门、农业部门联合申报,且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和运营依托农业龙头企业。

考核指标:每个县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的核心区、示范区分别达到:种植业2000亩以上、6000亩以上;养殖业300亩以上、1000亩以上。精深加工业年总产值500万元以上。要求完成6项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实施期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分年度滚动资助,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县域财政或企业按项目总经费的10%的分摊比例投入。

方向24:现代种业新品种研发

项目内容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的优势特色种养产业,聚焦农业源头创新,组织实施一批现代种业新品种研发专项(项目)。在种质收集保存方面着重支持特色种质资源收集、性状鉴定、繁殖更新、入库保存、种质资源库(圃)以及原生境保护点建设,构建广西现代种业遗传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在种质开发利用方面着重支持利用核心优异种质资源,开展重要性状精准鉴定及基因分子定位和克隆,推动基因编辑、单倍体育种、动物良种克隆、无融合生殖、小孢子离体培养高频再生等现代种业关键技术攻关。在品种选育繁育方面重点支持利用核心基因和创新种质,应用现代育种技术,筛选培育广适应、高产量、高品质和高抗逆性的水稻、玉米、糖料蔗、蚕桑、花生、大豆、蔬菜、薯类、柑橘、芒果、香蕉、百香果、火龙果、龙眼、荔枝、食用菌、油茶、松树、杉树等新品种。重点开展地方猪、奶水牛、优质鸡、罗非鱼等优良品种提纯与改良杂交利用,培育新的优良品种。重点开展品种的亲本保纯、繁殖和繁(制)种关键技术,以及种子种苗加工技术、重要病虫害和种子质量精准快速检测技术等研发。申报要求另行发布

实施期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方向25:农业重大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示范

项目内容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重大技术需求,按照全产业链创新要求,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在种植与养殖方面重点支持“超级稻+再生稻”高产栽培、油茶早实丰产栽培、茶叶高效生态栽培、稻虾(渔)生态养殖、百香果返季节高效栽培技术、香(粉)蕉矮化密植高效栽培技术与产业化应用示范、牡蛎深水生态养殖、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奶水牛高效生态养殖生产、家禽无抗(替抗)养殖等重大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示范。在农产品加工与机械化方面重点支持热带亚热带优势特色水果保鲜综合处理与精深加工、农林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等重大技术,以及水稻、玉米、糖料蔗、油茶、生猪等种养全程智能化装备制造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示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支持危害因子的高灵敏高通量识别与非定向筛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阻控等重大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示范。申报要求另行发布

实施期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方向26: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研发

项目内容瞄准多发、易发、突发的动植物重大疫情疫病,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应急防控专项(项目),突破一批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关键核心技术,保障我区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在农业病虫害防控方面重点支持柑橘黄龙病、罗汉果根结线虫病、百香果茎基腐病、香蕉枯萎病、葡萄霜霉病、稻瘟病、草地贪夜蛾、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攻关,建成一批综合防控技术应用示范点,实现柑橘黄龙病控制在2%以下、罗汉果根结线虫病和百香果茎基腐病控制在5%以下、香蕉枯萎病控制在8%以下、葡萄霜霉病控制在10%以下、稻瘟病控制在20%以下、草地贪夜蛾控制在5%以下、松材线虫病控制在2%以下的防控目标。在畜禽水产疫病防控方面重点支持非洲猪瘟、禽流感、对虾白斑综合症、罗非鱼链球菌病等四大疫病的新型疫苗、新型化学合成药、中兽药及诊断试剂研发,完善生态安全评价与防控技术体系,建成一批综合防控技术应用示范点,实现非洲猪瘟发病率控制在8%以下,禽流感发病率控制在10%以下,对虾白斑综合症和罗非鱼链球菌病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的防控目标。申报要求另行发布

实施期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七、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方向27:海洋资源与生态保护修复

研究内容:围绕提升海洋资源多样性与生态保护技术水平,促进海洋资源与生态向绿色、协调、可持续方向发展,开展北部湾海岸绿色堤防与生态安全技术研究;开展北部湾废弃海水养殖场生态修复及可持续利用研究;开展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技术与应用研究;开展海洋及滨海湿地生态修复与合理利用研究;开展北部湾鲸豚类珍稀动物保护与增殖技术研发。

考核指标:建立广西海岸海堤数据库1个;修复废弃海水养殖场50亩以上;形成技术1项以上;形成新工艺1项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制定质量标准1件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海洋资源与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28: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预报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海洋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开展海洋石油污染治理研究;开展海洋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离子的污染水平、分布特征、生物富集、生态危害和防治技术研究;开展休闲娱乐型海洋生态牧场示范区建设;开展典型海湾和岸段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研发;开展海洋有毒有害污染监控技术开发与示范应用;;开展海湾典型入海污染物自净能力评估新技术与环境容量计算技术研究;开展基于海陆统筹的北部湾入海口污染物海洋环境基准与近岸海域水质预警预报系统研发。

考核指标:调查评价项目应形成相应综合报告、图集、数据集,并开展1个以上试点调查评价或全域调查评价;形成技术1项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研发预警预报系统1套;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 -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海洋资源与生态保护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29:海洋资源开发利用

研究内容:围绕广西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遇到的技术瓶颈,支持海洋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开展海洋微生物、海洋薇藻与海洋植物、海洋动物、海洋可再生能源与矿产、海洋加工副产物等资源开发与利用;开展北部湾河口滩涂资源可持续高效利用与预警技术研究;开展智慧海洋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新技术或标准体系1项以上;开发产品1个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建立北部湾主要河口滩涂数据库1个;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制定质量标准2项以上;划定滩涂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阈值。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 -2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海洋资源与生态保护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八、大健康产业

方向30: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支撑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围绕我区中药民族药资源的优势,重点提升中药民族药新技术,促进大健康产业向特色产品品牌化发展,开展广西特色紧缺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种苗繁育技术的研究;开展广西特色紧缺药材种植与产地加工技术研究;开展广西特色中药民族药道地动植物药材地理标志性产品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广西壮瑶药材国家标准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广西优势中成药二次开发的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中药民族药新药创制的开发研究及特色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研究;开展中药民族药新药创制的开发研究及特色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研究;开展广西特色中药民族药保健食品、功能食品、保健用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开发研究。

考核指标:形成繁殖技术规程1件以上,制定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标准1件以上,建立规范化种苗繁育示范基地100亩以上;每种药材形成种植技术1项以上,建立药材1000亩以上的药材种植示范基地1个以上,形成产地加工技术及产地加工产品标准各1项以上;每种药材完成申报道地药材商品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1件以上;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授予的药材地理标识证明或名牌产品商标1件以上;每种药材形成质量标准1件以上;完成向国家药典委员会递交申请进入国家药典的证明性文件1件以上;质量标准提升研究的品种,应阐明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制;形成新的制备工艺1项;建立以质量标志物为基础的质量标准,提交经省级药检所复核的质量标准及提升,或修改质量标准的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受理单;新增适应症研究的品种,应提交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受理单,或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剂型改进研究的品种,应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或生产批件;开展新药创制研究,需提交新药注册申报;开展特色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研制的,应提交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受理单或备案号;开展特色中药民族药医院制剂质量标准提升的,应提交通过省级药检所质量标准复核的意见;获得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批件1件;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中药民族药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31: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支撑技术研发

研究内容:围绕临床应用需求,针对传染性疾病、罕见病、恶性肿瘤、儿童用药品、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的疾病等领域,开展生物技术药新产品的研发;开展化学药物创新药物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开展基于新型给药技术的新制剂开发研究;开展医用生物材料、医疗器械设备新产品研发。

考核指标:临床前研究品种须获得临床批件;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研究的,应提交注册申请受理号;开展I期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能力提升的,应提交项目执行期间承担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合同,或提交通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查验的证明材料;开展新制剂开发研究的,需提交新型给药制剂的新药注册申报获得受理,或提交新药注册申报并获得临床试验批准;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行业准入许可1件;研制医疗急救装备1套;申请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 -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物医药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32:食品药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内容:开展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抗生素和激素类等方便、快捷、高通量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抗生素、有害重金属、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或者实现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研究,形成广西地方快速检测方法标准;开展食品中内源性有害物质及无害化等技术研究;开展广西特色食品或特色农产品风险因素筛查与控制研究;开展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信息化支撑技术研究;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真伪识别技术、及量值溯源方法研究与检测试剂盒开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监测评估、过程控制等技术研究,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估研究与食品药品标准研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防控技术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加工过程中组分间互作用、有害物质及风味物质的产生与影响的研究;针对食品加工和药品生产过程安全控制、食品药品,从产业发展和监管支撑两个维度研究提出食品药品安全解决方案,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考核指标:形成并获得国家标准部门采用的快速检测方法标准1件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开发相关软件、APP或智慧监管系统1项,建立应用示范点1个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 -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33: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术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重点围绕广西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现代医学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地方病研究与应用;开展传统医学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研究与应用;开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区域数字化医疗科技示范;开展养生养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防治慢性病、职业病、寄生虫病和传染性疾病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中医治未病技术规范化研发与应用示范,进一步提高常见病多发病临床疗效。

考核指标:研究制订出疾病的诊断、治疗相关新技术、方法和操作规程各1项或临床决策系统1项;提出行业、地方或国家标准(指南、规范)(建议草案或修订草案)1项;形成中医药、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常见病的防治方案、诊疗标准与指南、特色技术及有效制剂等服务包不少于1个;明确1个以上代表中医药民族医药经典方剂的组方理论、临床定位,并对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做出评价;开发相关诊疗软件、APP或智慧医疗系统1项,建立应用示范点1个以上;取得相关食品、器械、卫生用品批件1项;研究制订出疾病预防控制及诊治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出卫生决策建议报告1份;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或出版专著1部;建成一个示范基地。

实施年限:3-4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 -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临床诊疗水平和研究基础,并在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所有申报项目需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意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单位申报的项目。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34:广西重大疾病防治的系统集成创新

研究内容:依托临床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建设方向,以慢性病、多发病、传染病等防治为基础,开展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体系的研发创新,建立重点病种的规范、优化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案,提高相关疾病治愈率、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考核指标:研究制订出技术诊疗规范1项,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证明对所研究疾病的诊疗效果;提出行业、地方或国家标准(指南、规范)(建议草案或修订草案)1项;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100 -200万元。

申报要求:仅限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自治区直属医疗卫生科研机构及设区的市级疾病控制机构牵头申报(鼓励联合申报,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并要求有3个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技术骨干参与联合申报,以带动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创新能力和创新团队的建设;所有申报项目需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意见;优先支持具备与申报项目紧密关联的国家级、部委级、自治区级、厅局级临床重点学科、专科或特色专科(请附上有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具备开展上述方向相关的科研基础、设备条件和科研团队,具有完善的病例随访系统,在该方向科研实力达到区内先进水平的单位申报。

方向35: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研究与成果转化

研究内容:围绕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创新的重大需求,支持采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创新合作,支持与国内(包括港澳台地区)、东盟国家及其他国家的一流研究机构和企业合作,联合建设创新合作平台,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传统医药)及其他生物医药的重大研究,引进先进技术与人才。重点支持围绕以道地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种植、中医药大健康产品为核心的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形成可转化的关键技术成果、新产品以及产业化的技术标准。

考核指标:(1)开展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的,需要获得国家新药临床研究批件;开展中药新药临床研究的,需要获得国家新药证书;开展保健产品研发的,需要获得产品批文。(2)研发的产品需要优于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指标或独特的作用机制。

资助经费:100 -30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提供联合的各方合作协议。(2)合作方为行业领域一流的大学、科研机构或企业。(3)项目能形成可转化的关键技术成果、新产品以及产业化的技术标准。

方向36:实验动物关键技术研发

项目内容: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对实验动物相关学科基础研究的科技创新要求,加强广西特色实验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为广西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基础条件支撑。重点选择(其中一项)开展:

1.实验动物品种引进、更新换代、新资源实验动物化。

2.广西区域高发重大疾病实验动物模型建立等有关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相关技术平台建设。

3.升级优化有关实验动物信息服务网络平台、许可管理系统的结构及功能。

考核指标:

1. 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相关新技术1项,或新产品1个。

2. 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

3. 有关实验动物信息服务网络平台、许可管理系统的结构明显优化及功能明显改善。

4. 培育建成相应的实验动物资源研发或信息化管理人才团队5人(含)以上。

资助经费:资助1-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 信息化管理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当是原来参与承担相关平台建设的单位;其他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广西区内经自治区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单位,或取得有效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研究内容在许可事项的适用范围内)且在实验动物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研发经验积累的企事业单位。

2.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单位紧密结合,优势互补,突显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建设,预期研发成果应用推广与转化效率明显的联合申报项目。

3.不支持与生物医药及生命科学领域基础研究无密切相关的申报项目。

4.不支持应用建成的技术平台研发非实验动物相关技术产品的项目。

九、其他

方向37:国际与国内创新合作研究开发

研究内容:支持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等产业领域创新发展及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的重大技术需求,选择国际、国内一流的大学、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开展研究,引进一流技术、人才和设备,攻克技术难点,形成可转化的关键技术成果、新产品以及产业化的技术标准。

申报要求:提供联合的各方合作协议(有前期合作基础及成果的优先)。除本专项统一要求外,其中,中国—东盟信息港研发合作项目支持开展面向东盟的北斗系统、智慧城市、智能电网、大数据系统、互联网+智能制造、互联网+智慧农业等研究与应用示范,必须在广西或东盟国家打造一个以上应用示范基地;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等领域面向与东盟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走出去”合作研究项目,必须与东盟国家的大学、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开展研究,在东盟国家打造一个以上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开展人员培训,以及相关科技交流活动。

考核指标:完成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或形成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或产业化的技术标准1项以上。中国—东盟信息港研发合作项目,要求建成应用示范基地1个以上;面向东盟合作研究项目,要求在东盟打造科技合作示范基地1个以上。

资助经费:100 -300万元。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方向38:生物科技研究与应用

研究内容:围绕现代生物技术、合成生物学、交叉融合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和智能技术等,开展合成生物学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开展工业微生物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开展工业绿色生产体系关键生物技术研究;开展农作物关键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农产品营养与吸收的生物学研究与应用;开展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开展动物疫病预警监测及安全体系研究;开展广西亚热带作物生态系统安全多样性技术研究与应用。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或产品1项以上;形成新装置1套;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形成农产品生物加工体系1套;建立生产线1个以上;形成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设备1套以上;研发标准物质和参比品1种以上;形成生物完全样本库体系1套;形成相应综合报告、图集、数据集1套以上;构建动物疫病或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体系1套;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 -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物技术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39:重点领域融合创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

研究内容:支持“军转民”、“民参军”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军工高新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支持无线宽带通信与信号处理技术,工程结构和水利工程安全与防灾技术,海上无人值守信息系统、水下探测、信息传输与安全、宽带通信与数据等技术研究,海洋装备全天候试验平台及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特种橡胶制品研发。

支持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在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及交叉、先进电子、量子科学、未来网络、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和信息安全等技术领域,建设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开展军民科技协同研发、资源融合共享、成果转移转化和综合示范。

脱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所有上报项目及相关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或已做脱密处理,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项目申报全部内容不涉密。

方向40:文化旅游与体育技术创新

研究内容:支持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监测、保护及进一步挖掘提升;支持管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科技保护修复工艺和材料的研究,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开发;支持世界遗产地开发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支持服务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的智慧旅游信息服务产品开发及应用示范。重点支持:旅游安全预警、救援系统及景区客流监测及评估的技术研发;旅游信息系统安全及信息服务产品的技术研发与示范;体感互动、立体显示的智慧旅游综合展示平台建设;具有区域、民族特色的旅游产品开发,开展民族服饰保护传承标准化研究,建立历史文化遗产数据库或数字档案;开展现代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研究,建立相关标准数据库。支持开展适合大众和特殊人群(老年、儿童少年,残障或特殊行业)体质监测、姿势动作、健身状况、运动健康、损伤康复、慢性病、体重控制、治疗养生等健康促进和体医融合技术研究;开展我区特色竞技体育项目与冰雪项目竞技能力、技战术训练及优化、机能监控、力量速度、体能训练、运动康复、心理状态、情报分析、中医手段和大数据平台、科研保障团队建设研究;开展健身方法手段、健身器材、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的技术开发研究。

考核指标:研发出具有市场价值的创意产品,提出行业、地方或国家标准(标准建议草案或修订草案获相关机构立项)1项以上;申请发明专利1件以上;研发出具有市场价值的旅游服务产品或平台,并进行产业化或重点旅游城市应用示范1项以上。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1项或开发新产品1个或智能评估与分析系统1套以上。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文化旅游与体育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41: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支持装配式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低能耗建筑建设、康养建筑、城市更新改造关键成套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城乡建设工程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GIS、BIM等技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实现应用示范1项以上;形成工法、地方标准、技术指南或申请相关知识产权1 项以上;培育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实施年限:不超过3 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

方向42:交通建设关键技术及新材料研发与推广应用

研究内容:围绕广西综合交通建设发展实际需要,(1)支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范与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面向交通安全应急的立体通信、基于全息监测的高速公路网运行风险预测预警、服务于“一带一路”的干线公路基础设施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究、“5G+”公路安全智能感知、基于非接触视频图像技术设备的桥梁超载治理、公路高陡边坡灾变预警防治、岩溶及强崩解性岩石等特殊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工程地质勘察技术及装备的研究与应用、跨航道桥梁防船撞击、在役桥梁超重车通行安全性快速鉴定评估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2)支持开展绿色公路新材料研究与应用。重点支持绿色胶凝材料及再生集料、花岗岩集料、经济耐久型超薄磨耗层、公路生态环保新型材料路用性能等材料研究与应用;(3)支持开展绿色公路修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公路病害识别处治技术及装备系统、公路路面服役性能检测评价及提升、生态环保型边坡防护、湿热地区双层排水沥青路面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4)支持开展桥隧建管养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支持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桥梁及超大跨度拱桥建造、桥梁结构全寿命周期性能维护成本模型、软弱围岩隧道开挖及变形控制等技术研究与应用;(5)支持开展铁路及轨道交通新技术新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高速铁路工程材料性能提升、特殊环境高铁工程底座板承接材料性能提升、高速铁路软弱围岩大直径盾构隧道快速高精度拼装构造措施与连接性能、高速铁路穿越复杂岩溶地区处理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应用于行业实际的相关技术和设备;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实现工程应用2项以上;形成工法、地方标准或者技术指南1项以上;申报知识产权2项以上。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并在交通建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工程实验室、行业研发中心等依托单位申报。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不超过80万元。

方向43:科技支撑平安广西建设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目标,大力推进社会安全综合治理、科技兴警、科技强检和智慧法院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警务技术、检务和案件诉讼智能化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支持开展社会安全综合治理和防范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开展科技兴警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开展科技强检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且实现应用示范1项以上;研发的装备/产品优于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指标;申请知识产权2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 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不超过8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与行业管理部门联合申报,且可复制、推广和应用的技术研发项目。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44:安全生产事故防治、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自然灾害为重点,(1)支持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重大事故快速抢险与应急处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矿山开采防治水技术、有毒有害气体防治技术研究及技术装备研发;开展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消防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特种设备检测、监控和预警等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油气管道、城镇燃气及大型民生装备等重点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安全检测监测、监控和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处置、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地下综合管廊本体与设备、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监测预警技术及装备应用研究;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病害三维信息模型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2)支持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开展消防安全智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开展火灾预防和扑救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开展建筑物、坝体、市政工程等抗震减灾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开展气象灾害精准智能预报预测和风险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灾害链预报预警和早期风险识别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雨洪灾害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球深部结构探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历史强震区典型震例解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开展重大灾害救援与灾后重建新技术、新装备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且实现应用示范 1 项以上;研发的装备/产品优于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指标,且达到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申请知识产权 1 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 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不超过8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安全生产事故防治、防灾减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与安全生产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或自治区减灾委成员单位联合申报,且可复制、推广和应用的技术研发项目。本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45: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研究内容:加强文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开展新闻出版、数字印刷、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开发,文化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发掘、可视化、标准化、版权保护、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文化领域重要软件系统、重大装备和安全可控相关关键技术攻关。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方向46: 能源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

研究内容:支持非粮生物质燃料技术、太阳能发电集热系统、逆变控制系统、智能电网技术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发高性能电力电容器、干式电力变压器、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等新产品。推动能源产业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开展电力智能化关键技术及装备、智能电网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与应用。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300万元


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

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创业载体、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链。

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运行

方向47: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

主要内容:支持国家及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和产业方向,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针对解决相关学科、领域及产业发展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及科研仪器设备更新。

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不需要申报。科技厅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对新认定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作为建设经费补助;以三年为周期组织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开展运行成效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相应年度考核成效等,对重点实验室分档给予年度运行经费补助,每个周期稳定支持三年。

2.对于已获得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资助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不再通过本项目重复资助。

3.对于最近一次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依托单位,暂停下达该单位所有重点实验室下一年度建设、运行经费。

4. 对于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主体职责的依托单位,暂停下达该单位所有重点实验室下一年度建设、运行经费。

方向48: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

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以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为实现产学研合作,强化创新与集成,加速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工程化试验;支持开放运行及科研仪器设备更新;支持培养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研发先进的工程化成果,打造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意识的科研团队,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说明:

1. 本项目不需要申报。对建设期满三年后验收通过认定和绩效评估获“优秀”等级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4号)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9﹞94号)执行。

2. 自治区新通过评选的企业技术中心参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但对同一依托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获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不重复资助。

方向49: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研究内容:发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临床研究领域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能力,构建跨学科、跨地域的专科临床协同研究体系,积极培育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和领军人才,建设高水平的转化医学平台。

实施年限:3 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150-300万元。

申报要求:仅限于已批准组建的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申报,已获得立项支持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不能再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提供1:1资金匹配证明,且要求匹配经费足额到账后,政府资金才予以拨付。

方向50:广西院士工作站创新及示范

项目内容:为给科技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提供高端智力保障,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院士及其团队,围绕“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和九张创新名片的重点攻关领域,在“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创新链中选择一环精准发力,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育和平台建设等工作。

考核指标:(1)研发或转化一批科研成果:获得发明专利1项(或受理2项),或转化科技成果新增销售收入500万元/年,两者任选其一;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5篇。(2)建设一支团队:新获得副高以上职称2人,或新培养博士生2人,两者任选其一;项目结题后,核心团队在10人以上、其中副高职称或博士学历5名以上。(3)完善一个平台:工作站具有固定科研工作场所500 m2以上,制定有管理、财务、绩效等制度。

资助经费: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后补助。

申报要求:(1)支持广西院士工作站申报(院士在本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有院士工作站类在研项目的,结题后方可申报。(2)项目标题格式:与院士专家合作开展XXX研发(或成果转化)。

方向5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开发研究

围绕打造广西九张创新发展名片,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技术、方法及标准规范研究,研制科学仪器设备或开发已有科研仪器设备相关的优化应用辅助配套系统,提升我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

方向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研究

项目内容:重点面向广西重点食品、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溯源体系建设、特色产品质量控制和安全性评价、环境污染物监测与筛选等相关领域,应用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价达50万元),通过技术、方法创新、软件工具的引进、改良、开发或仪器功能集成应用创新,研究建立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规范。

考核指标:

1.研究制订出相关分析测试、检验检测(或仪器功能集成)新技术、新方法和操作规程。

2.建立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或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

3.培育建设相应的质量检测技术标准研究人才团队5人以上。

资助经费:资助1-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在最近一次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中结果优秀的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

2.不支持未进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简称“入网”)或入网但研究对象不属于大型科研仪器(即单价在50万元以下)的研究项目。

方向2: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研制开发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围绕自治区着力打造的传统优势产业、智能先进制造业等九张产业创新发展名片相关领域,研制用于科研的科学仪器设备或开发已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价达50万元)相关的优化应用配套系统,进一步提高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科技创新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水平。

考核指标:

1. 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设备新产品,制订或符合相关标准;或开发已有科研仪器设备产品的优化应用配套系统(平台)。

2. 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1件。

3.培育建设相应的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人才团队5人以上。

资助经费:资助1-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特别是纳入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范畴的)建设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

2.不支持有关开展主要用于教学(非科研用途)的科学仪器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研发的申报项目。

子方向3: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5G通讯技术应用示范

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对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总体要求,基于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充分利用5G通讯技术高带宽、低时延、广连接的优势,开展5G通讯技术、物联网与实验室管理系统(LIMS)融合应用于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的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和可视化展示,探索建立仪器在线预约与检测的标准化服务流程和运行模式,以及应用示范试点,提升我区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开放共享应用水平;优化服务平台的科技资源调查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功能,并组织开展资源调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考核指标:

1.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科研仪器5G物联技术1项,或新产品1个。

2.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

3.基于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网络管理及服务平台,选择入网的高校、院所、企业各1-2个以上单位的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3-6个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5G通讯技术应用示范试点,实现仪器在线预约、可视化检测服务、大数据采集与分析应用、可视化展示等高效、便捷功能。

4.服务平台的科技资源调查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功能得到进一步改进,完成年度资源调查和绩效考核工作任务。

资助经费:资助1个项目,经费200-300万元。

实施年限: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分年度滚动安排)。

申报要求:

1. 项目牵头单位必须是广西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入网管理单位,具备较好的大型仪器管理信息系统研发、管理经验和基础条件。

2. 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单位紧密结合,优势互补,突显项目在我区的示范、引领作用,预期研发成果应用推广与转化效率明显的联合申报项目。

方向52:用于科研材料的生物种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选择广西地方优势特色的重点农作物、药用植物、经济林木、乡土珍贵树种、微生物及其他特色动植物等物种,应用或集成已有先进技术,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繁育、分析鉴定,拟订种质质量分级标准,建设种质资源库;利用分析测试数据,构建信息数据库,开发对科研人员提供开放共享、交流交换服务的种质资源网络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考核指标:

1.建立相关生物种质的质量分级标准。

2.建立一定规模的资源库(圃)或/和遗传资源标本(或细胞)库。

3.建立种质资源信息数据共享交流交换服务网络平台,为相关科学研究与技术产品研发,提供线上为主、线下为辅、面向科研的生物种质资源材料供应、数据信息及技术咨询等良好的服务,外单位用户数达10个,对外提供服务年均达50项次。

资助经费:资助1-3个项目(涉及生物品种2-3个或类型),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0-15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工作基础优势明显的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目前科研应用面广、用量大、短缺急需、共享共用服务面较广的单个物种的种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或归类整合相同或相近类别的多个品种种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不支持目前用作科研材料不紧缺、不急需、需求量不大或不明确、预期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单位极少且效果不明显的项目,或以繁育种苗供应生产所需为主的单一品种资源平台(基地)建设项目,或多个无关联品种种质资源组合申报的项目。

3.不支持新品种选育、培育项目,或利用种质资源开展相关技术、产品创新等研发项目。

方向53:野外观测研究平台科研服务能力提升

项目内容:参照国家或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基本条件要求,在广西已有(运行满3年的)野外观测站、试验站等基础条件平台(简称“野外平台”)开展现场观测、科学研究和试验示范的作用,更好地为我区重点学科领域和产业创新发展有关科学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供开放服务,支持其通过实施具有优势、特色的相关科研项目推动相关设施条件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为建设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申报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奠定基础。

考核指标:

1.凝练野外平台重点研究领域研究方向1个以上,依托野外平台对外合作开展相关研究项目(课题)1-2个。

2.申请(获受理)国家发明专利至少1件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项目相关研究论文至少2篇,。

3.培育建成重点领域研究团队10人以上。

4.通过自治区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认定,或申报建设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资助经费:资助1-5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仅限于支持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建成且运行满3年的野外观测站、定位观测研究站、科学观测试验站、科研观测(监测)塔(楼)等平台建设依托单位申报的项目。

2.优先支持广西区内依托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区外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必须明确与广西区内依托单位联合实施项目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属分配。

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方向54: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

以大健康产业链中生物医药、中医药开发,海洋资源产业链中海洋生物医药研发为主要方向,开启再生医学减缓衰老进程、精准医学改变疾病治疗等医疗创新模式,支持防城港市建设国际医药康养示范基地。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方向55: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重点支持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协同创新,实行“民办官助、管投分离、独立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其围绕“三百二千”工程,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研发活动,加快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孵化和育成科技型企业,吸引培养高水平科技和创业人才,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诊断和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1、新认定新型研发机构补助

申报的研发机构须具备如下条件:在广西注册并运营 1 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投入占总收入8%以上,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研发和科技服务收入(含技术转让、成果转化、技术股权收益)500万以上且占总收入的比重不低于60%,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具有市场化的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在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基础上,对达到新型研发机构补助条件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

2、已认定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

申报的研发机构须具备如下条件: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资格,但未获得过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的研发机构。在科研和科技服务等整体营收、研发投入强度、成果转化成效、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等方面符合补助条件的自治区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后补助。

方向56: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方向1: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6﹞114号),对2019年新认定的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的配套资助。资助经费用于基础条件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入孵企业研发补助、高新技术及上市企业培育、种子资金等。

资助经费:每项定额资助50万元。

实施年限:2020—2021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2018、2019年完成火炬统计填报。同时满足子方向1和3申报条件的,可按子方向3申报,申请金额不超过两个子方向的资助经费总和,在申报书“项目摘要”栏中注明符合两个子方向的依据,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累加。

2.项目标题:2019年度+孵化器规范简称+自治区级认定补助

3.免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

子方向2:科技企业孵化器双创能力提升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对2019—2020年已获得所在设区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孵化面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按所在市补助的一半比例给予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基础条件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入孵企业研发补助、高新技术及上市企业培育、种子资金等。

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项。

实施年限:2020—2021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2018、2019年完成火炬统计填报,不与子方向3入库培育资助部分重复资助。

2.项目标题:XX市+孵化器规范简称+双创能力提升补助

3.免交《查新报告》。

子方向3:国家级科技双创载体培育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桂发〔2016〕23号)《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桂政发〔2018〕51号),对2019—2020年进入国家级科技双创载体培育库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能力建设补助,2019年获得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备案的众创空间给予奖励补助。对2019年国家绩效考核评价为A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奖励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基础条件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入孵企业研发补助、高新技术及上市企业培育、种子资金等。

资助经费: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库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国家认定(含大学科技园)资助不超过100万元;众创空间国家备案资助不超过50万元。对2019年国家绩效考核评价为A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年限:2020—2021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2018、2019年完成火炬统计填报。入库培育资助部分不与子方向2重复资助。同时满足子方向1和3申报条件的,可按子方向3申报,申请金额不超过两个子方向的资助经费总和,在申报书“项目摘要”栏中注明符合两个子方向的依据,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累加。申报获批的考核指标不能与入库部分重复。

2.项目标题:

入库:第X批孵化器入库培育补助+(孵化器规范简称)

获批:2019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规范简称+国家级认定/备案补助

3.免交《查新报告》。

方向57:创新小镇与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创新小镇积极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加强科技合作,积极利用区内外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质量基础设施等丰富科技资源,围绕主导产业创新研发、质量技术服务、创意设计等需求布局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提升技术咨询、合作研发、创意设计、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能力,服务创新小镇建设。支持我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在检验检测、计量、特种设备、技术转移、关键计量技术、成果转化等专业科技服务或综合科技服务领域,整合服务及资源集成等技术成果,研究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特种设备、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关键信息发布、信息追溯等资源集成应用技术,建设集检验检测、科技信息查询、技术服务与咨询、技术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移中介以及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标准等NQI要素协同的等多种科技服务为一体的科技服务业的标准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线上与线下协同服务,服务本地、辐射全区的企业单位,为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服务支撑。

考核指标:

创新小镇重点产业具有一定的产业发展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初步形成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专业化分工、上下游产业协作配套的产业体系,对所在地区的产业支撑、带动、示范作用较强。千兆光纤网络入镇、百兆网络进户,4G网络和高速WLAN全覆盖。开发建设综合公共服务网络门户和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创新小镇内20%以上的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10家以上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3个以上众创空间、创业学院、创业咖啡、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等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拥有3家以上技术转移、科技金融、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平台进驻,可以提供专业性公共科技服务。

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研发集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科技信息查询、技术服务与咨询、技术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移中介等功能的标准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具有其中至少3项功能);制定相关科技服务广西地方标准;具有线下实体和线上系统平台;提供培训、咨询、中介等服务1000人次以上。

资助经费:创新小镇资助不超过600万元。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实施年限:2020—202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列入自治区创新小镇培育名单的创新小镇运营管理机构或列入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

2.项目标题:

“XXXX创新小镇XXXX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或“XXXX科技服务业集聚区XXXX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方向58: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辐射能力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一区一主题、一区一主导产业、一区一平台”的功能定位,重新认定和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园区。面向新认定的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提升配套项目(以下简称配套项目)和一批公开竞争申报的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竞争项目)。配套项目着重支持农业科技园区的科研创新平台、科技信息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团队等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创新基础能力。竞争项目着重支持农业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农业科技园区聚集,以期强化农业科技园区的农村创新创业、科技成果展示、成果转化应用和职业农业培训等创新功能,提升农业科技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与辐射带动能力。

申报要求:配套项目和竞争项目,仅限通过新认定的农业科技园区申报。所申报的竞争项目,应当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特点,因地制宜,自主选择最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优势特色产业,通过应用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一体化设置,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

考核指标:

1.基础条件建设要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核心区、示范区应当分别达到:种植业核心区3000亩以上、示范区10000亩以上;养殖业核心区1000亩以上、示范区3000亩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核心示范区内规模以上农业企业达到3家以上。建立一定规模的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加强线上线下技术培训和辅导。

2.成果转化能力建设要求:引进2家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农业科技园区建设1-2家星创天地,建立1个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配套项目或竞争项目完成后,完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项、广西农业科技园区10项以上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任务。

实施期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国家级、自治区级园区3年滚动资助总额分别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农业科技园区所在地财政或企业按照项目总经费的10%的分摊比例投入。

方向59:创新型县(市)建设

项目内容:为了调动县(市、区)对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的积极性,打通科技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最后一公里”,根据《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桂科农字〔2020〕12号)精神,通过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实施一批以“科技支撑产业发展”为主题的创新型县(市、区)建设项目。

申报要求:仅限于成立有县域科技领导小组、独立设置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县(市、区)申报。申报项目的县域,必须建立分管副市长联系一个县、一个分管副县长联系一个产业(以下简称“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工作制度。

考核指标:

1.县(市)财政科技支出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5%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支出占GDP 1%以上。

2.引进农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瞪羚企业”各1家。建设广西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各1个。建设1家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或产业研发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广西“八桂学者”2人以上、科技特派员20人以上。

实施期限: 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一次性给予国家创新型县(市)不超过200万元、广西创新型县(市、区)不超过100万元的自主选题项目经费支持。建立“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工作制度的,按照《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方向60:星创天地提质建设

项目内容:在调整结构和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按照运行机制市场化、科技服务专业化、运作方式资本化和“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定位,以及依托农业科技园区、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载体建设我区星创天地的布局要求,重新认定和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并配套组织实施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孵化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配套项目),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申报要求:配套项目仅限通过新认定的星创天地运营单位申报。

考核指标:

1.星创天地建设主体,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有2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场所或创新创业空间和不少于200亩的创新创业服务示范基地。

2.每家星创天地组建3人以上专家服务团队、5人以上日常技术服务团队、3人以上创业导师队伍。

3. 每家星创天地每年培育3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化推广5项以上农业科技成果、完成创新创业培训300人次以上、带动50名以上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创新创业。

实施期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每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三、国际与国内创新合作平台建设

围绕广西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引进来、走出去”,开展国际、国内创新合作,打造合作平台,以此推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方向61:科技资源入桂创新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医药大健康等领域,支持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创新机构积极“引进来”,重点引进以色列、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中东欧国家、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知名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科技实力强的科技型企业、科技类社会法人组织、先进发达省份和港澳台地区的一流人才及其团队、技术、科研成果等,在广西独建或共建高层次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区域性研发总部、分中心、离岸创新中心、国际孵化器、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

考核指标:在联合攻关以及成果转化领域取得可量化考核的高水平技术、专利、成果转化指标,完成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或形成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或产业化的技术标准1项以上。建立各类科技创新合作平台1个以上。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1个以上。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共建平台的项目要求提供联合的各方合作协议。2.突显项目联合研究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将研究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硬软环境建设等集成申报。

方向62:海外离岸及国内“飞地”创新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产业、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医药大健康以及科技服务业等领域,支持广西企业和机构“走出去”在海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科技资源富集省份建立研发中心、离岸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平台,吸引一流人才、技术、成果等入桂,以国际视野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创新企业孵化,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品,扩大广西企业的全球市场竞争力。

考核指标:在联合攻关以及成果转化领域取得可量化考核的高水平技术、专利、产品、成果转化等指标。在海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科技资源富集省份建立研发中心、离岸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创新平台1个以上。形成联合研发团队1个以上。

申报要求:1.本项目要求提供联合的各方合作协议。2.突显项目联合研究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内容,将研究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硬软环境建设等集成申报。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方向63:中国东盟国际创新平台建设

项目内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高性能新材料、生态环保、优势特色农业、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医药大健康等领域,面向东盟国家开展创新合作,支持联合攻关、人才联合培养、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科学家合作交流、技术转移、技术培训等,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创新中心、中国—东盟技术交易平台、标准化示范基地等平台,推动广西成为面向东盟的区域创新中心。

考核指标:在联合攻关以及成果转化领域取得可量化考核的高水平技术、专利、成果转化指标。建成各类创新平台1个以上。

申报要求:1.本项目要求提供联合的各方合作协议。2.突显项目联合研究先进技术攻关内容,将研究项目、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硬软环境建设等集成申报。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示范

方向64: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

项目内容:为了实现“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中“引育100个高层次人才和团队”目标,围绕汽车、机械、有色金属、冶金、高端铝、制糖、电子信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特色优势农业等重点领域,择优支持以引育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为目标导向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衔申报的自主选题科研项目。

考核指标:(1)突破1项重大技术;(2)引进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人才1名,或培养现有技术骨干并达到更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1名;(3)建成较稳定的研究团队5人以上;(4)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资助经费:资助项目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6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申报者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2)项目选择的研发技术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明确的重点领域范畴,并且不得与本指南其他项目申报的内容雷同。

方向65: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

项目内容:落实《广西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桂办发〔2017〕36号)中关于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中设立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支持新引进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来桂工作第一年至第三年,可以申报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自主选题的科研资助政策。鼓励围绕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科技需求进行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自主选题。

考核指标:(1)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申请(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2)申请(或获得)软件著作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项;(3)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4)研发(或重大改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1项;(5)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项。以上选任其一。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申报人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医学专业不超过45周岁(申报人到广西工作时间、年龄以申报材料提交的日期进行计算)。(2)申报人所在单位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单位配套经费承诺书(原件)。

方向66:贫困地区青年创新人才自选科研项目

项目内容:落实《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对引进到贫困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可向自治区申报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自选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自治区科技部门结合科研项目选题及年度经费预算情况,择优予以立项资助”政策。

考核指标:(1)申请(或授权)发明专利1件,或申请(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件;(2)申请(或获得)软件著作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项;(3)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4)研发(或重大改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1项;(5)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项。以上选任其一。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限2019年7月5日以后(含)全职引进到贫困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毕业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贫困地区指“十二五”以来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待遇且、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天窗县”(含已脱贫摘帽县)。(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全职引进的相关证明材料。

方向67:高端国(境)外专家引进

为破解我区当前急需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密切服务“三百二千”科技创新重点工程,引进国(境)外高端人才和团队,参与广西科研开发和创新合作。

考核指标:引进符合国家外国高端人才A类条件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专家参照)1人以上或形成中外联合的研发人才团队1个以上,解决关键技术难题1项以上。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

实施年限:1-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项目选择的技术合作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明确的重点领域范畴。

方向68:国(境)外创新人才引进

子方向1: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引才引智

支持用人单位发挥猎头公司等引才中介机构在全球人才资源、专业化引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为我区精准、高效引进国(境)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探索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创新人才引进生态模式。

考核指标:全职引进达到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C类以上国(境)外人才,签约年限不少于两年并直接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资助额度:对每人次的猎头服务费予以50%的资助,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引进诺奖科学家或各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按个案一人一议。

资助方式:后补助。

申报要求:(1)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在中国国境内设立的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化引才服务机构签定引才服务协议。(2)引进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C类以上的国(境)外人才。

子方向2:自贸区用人单位引才引智计点积分

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用人单位围绕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对照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赋值表要求,主动引进国(境)外人才并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破解我区科技创新的痛点难点问题,助力自贸区高质量发展。

考核指标: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在72分以上。

资助额度:计点积分达到72分以上,每项资助50万元;计点积分达到80分以上,每项资助80万元。

资助方式:后补助。

申报要求:(1)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2)必须按照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方向69:科技特派员专项

子方向1:科技特派员乡村“科技富民”示范

项目内容:为了鼓励科技特派员携带技术、项目、资金到乡村一线开展创业和服务,解决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科技问题和生产实践问题,推动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村进步和农民增产增收,通过竞争择优方式,每年支持一批科技特派员下乡发现问题、自主凝炼的乡村“科技富民”示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子方向2:贫困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工作保障

项目内容: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贫困村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方案》(桂科农字〔2016〕102号),每年选派2900名左右科技特派员,按照“产业组团、县级组队、定点到村、统筹调度”的组织形式,采取送技术上门、网络通讯指导、现场咨询、集中培训等形式,为贫困村提供产业发展咨询、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示范推广、实用技术指导及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及时指导和帮助贫困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

本项目不需要申报,按照年度选聘文件确定补助名单。

五、科学技术奖励和科学技术普及能力建设

方向70: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能力建设

项目内容:支持采用先进信息技术设计开发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专家管理子系统、网络提名子系统、形式审查子系统、网络评审子系统、会议评审子系统、奖励信息分析子系统等功能系统,实现科技奖励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

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实施年限: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方向71:新技术在科普作品的研发及应用

项目内容:支持研发信息采集、数据分析、图像生成等新技术,并应用在编写或制作疫情防控、自然环境、民族人文、防灾减灾、民生需求等领域的科普书籍或科普视频。

考核指标:(1)科普书籍公开出版发行,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2)科普视频时长5分钟,在相应领域专业网站及主流视频网站播放;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

资助经费:资助项目不超过12个,书籍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视频项目资助不超过5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1)两项考核指标选择一项申报。(2)项目标题格式:新技术在+作品名称(书籍/视频)+的研发及应用。

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激励企业加大自身科技投入,发挥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

一、高新技术企业再倍增计划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持续创新做强做大,推动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力争实现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再倍增。

方向7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项目内容:支持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专利技术引进与转化应用、研发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万元。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只限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申报。申报项目时须附上企业属地科技部门出具的入库企业推荐函。申报的项目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高新技术领域。申报项目副标题统一规范为“XXX(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

方向7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51号),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奖励性后补助。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资助经费: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重新获得认定的,每家补助5万元。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7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补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51号),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奖励性补助,每家企业累计(有效期内)补助不超过30万元。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二、“瞪羚企业”培育计划

实施瞪羚企业培育计划,支持我区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创新,加快推动培育瞪羚企业,为支撑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方向75:瞪羚企业认定后补助

项目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 号),对通过自治区认定的瞪羚企业予以奖励性后补助。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资助经费:对首次通过认定的企业,每家补助30万元;重新获得认定的,每家补助15万元。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76:瞪羚企业研发补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号),对通过自治区科技厅审定备案瞪羚企业的企业研发经费给予奖励性后补助,连续三年按每年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研发经费总额的2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 万元。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三、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遴选一批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的领军型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独角兽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带动全区科技型企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为我区的科技创新及经济增长增添新的动力和支撑。

方向77:独角兽企业培育和上榜后补助

对首次进入自治区发布的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以及进入国内有关权威专业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的广西企业予以奖励性后补助。具体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资助经费:对首次进入独角兽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每家前资助100万元;对进入专业机构发布的独角兽企业榜单的企业,每家奖励性后补助400万元。

资助方式:前资助、后补助。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

按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通过持续创新做强做大,推动全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发展。

方向78: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培育

支持入库培育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专利技术引进与转化应用、研发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向,申报项目时须附上企业属地科技部门出具的入库企业备案推荐函。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万元。

实施年限: 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申报要求:只限进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培育数据库的企业申报。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

根据科技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方向79: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项目内容: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主体规模,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研发平台建设等,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年限: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要求:只限2020年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申报,申报项目副标题统一规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入库编号)”。

 

方向80: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

项目内容:支持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等级奖、优秀企业奖、广西赛区决赛一二三等奖以及优胜企业奖的企业开展参赛项目相关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资助经费:全国行业总决赛优秀企业奖项目定额资助80万元/项;广西赛区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定额资助50、30、20万元/项;广西赛区优胜企业奖项目定额资助10万元/项。获全国行业总决赛等级奖项项目企业,可另行申报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符合评审条件要求的将给予优先资助。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每个参赛企业按所获得的最高奖项档次额度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要求:申报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项目名称(第XX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西赛区暨XXXX年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研发补助)”。


六、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8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

项目内容:为支撑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着力推动“转化1000 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企业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根据《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对企业出资通过购买、委托或合作开发获得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形成经济效益的,择优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应是广西境内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2)购买科技成果交易的完成时间在项目申请日期前的3年之内,技术交易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优先支持列入“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的科技成果。(3)项目标题格式:成果名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材料:(1)科技成果持有证明。(2)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的技术合同和登记证明、科技成果购买方的银行付款凭证和科技成果转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其中,以入股方式支付交易的,提供股权变更的法律文件;属专利转让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证明;属专利实施许可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3)2019年企业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任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新增销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购买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和意义、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科技成果交易情况,交易双方单位之间的关联情况,是否属于隶属企业、关联企业的说明;成果转化的成效,成果转化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申请奖励性后补助经费金额、项目补助类型与计算方式;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4)免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

七、技术转移服务能力提升

方向82: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励性后补助

项目内容: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注重后端转化,鼓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支点作用,促进“转化1000 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广西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要求:(1)支持广西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报。(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时间范围为申报日的上一年度的1-12月。(3)项目标题格式:20XX年度+单位简称+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性后补助。(4)提供的材料:a、“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导出的、本单位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清单,加盖本单位、本市科技局公章。b、《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做法与经验、典型案例,年度投入登记工作的人员数量和总经费,申请后补助经费金额与计算方法;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c、免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

资助经费:资助不超过15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登记技术合同金额的1‰,且不超过50万元。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83: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重点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在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创新创业服务领域,建设开放共享的中试基地,面向区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研究服务,支撑产业链创新、助推科技成果转化。

具体申报通知另外发布。

方向84: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

项目内容: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注重后端转化,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主力作用,促进“转化1000 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广西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促成供需双方签订技术合同并完成交易,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注重后端转化,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主力作用,促进“转化1000 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广西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促成供需双方签订技术合同并完成交易,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要求:(1)支持广西境内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优先支持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重点支持促成转移“三百二千”科技创新工程成果的单位。(2)技术交易的双方,应至少一方是广西境内的单位。(3)促成的技术交易原则上应在广西网上技术市场实现,技术合同完成交易的时间范围为申报日的上一年度的1-12月。(4)项目标题格式:20XX年度单位简称+技术交易服务奖励性后补助。(5)提供的材料:a、促成并实现技术交易的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买卖双方名称、交易金额时间等内容。b、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合同和技术转移委托服务合同,或三方技术服务合同)和登记证明、科技成果购买方的银行付款凭证和科技成果转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c、《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做法与经验、典型案例,年度投入技术转移工作的人员数量和总经费,申请后补助经费金额与计算方法;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d、免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可行性报告》、《查新报告》。

资助经费:资助不超过10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促成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的1%,且不超过100万元。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方向85:技术转移服务创新及应用示范

项目内容: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要求,支持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示范作用,促进“转化1000项重大科技成果行动”加速实施,支持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研发应用新技术、新载体等,创新科技服务方式方法并应用示范。支持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奖励,加快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建设技术转移专业机构,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要求为(1)支持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2)项目标题格式:单位简称+技术转移创新及示范。(3)免交《查新报告》。考核指标为(1)举办行业科技成果推介交流活动,累计组织企业单位不少于50家。(2)举办技术经纪人、技术合同登记员等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培训,累计组织培训人员200人。(3)在广西网上技术市场发布企业技术需求信息100条,发布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供给信息50条。(4)促成科技成果转移落地,累计达到15项,其中,技术交易额在30万元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占比不低于50%。

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申报要求和考核指标另行通知。

资助经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助不超过1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印发〈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基础研究在建设创新型广西中的作用,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开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切实解决我区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特制定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原则;坚持“强基础、抓项目、建平台、育人才、倡共享、出成效”资助导向;坚持自由探索和重大需求引领并重,鼓励围绕本年度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坚持“依靠专家、科学客观、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评审原则;坚持突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和培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苗圃”作用。

一、 
面上项目

(一)类别

1.面上项目。该类项目鼓励支持科技人员,结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前沿性、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培育项目。该类项目旨在培育提升我区科技人员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能力水平。项目采取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与依托单位联合资助的方式,从本年度申请但未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立项的项目中,择优支持项目评审结果较好的申请者,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形式,围绕相关内容开展研究。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获立项项目按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进行管理。

3.后发展本科院校基础研究能力提升行动计划项目。该类项目旨在推动基础研究薄弱地区的本科院校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在本年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立项遴选中,选择河池、百色、崇左、来宾、贺州等基础研究薄弱地区的5-10家本科院校作为试点,对试点单位所申报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给予适度倾斜支持。该类项目在每家试点单位的年度布局不超过10项。获立项项目按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进行管理。

(二)资助学科

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三)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2.申请人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57周岁,已年满57周岁的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时,须由依托单位在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后,及时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四)资助经费与研究期限

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万元/项(其中数学类和管理科学类项目不超过10万元/项),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五)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2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基金、计划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申请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员针对已有较好研究基础、接近或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或研究方向,结合广西一流学科建设的相关前沿和热点问题、交叉学科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支持科技人员瞄准广西九张“产业创新发展名片”相关重点产业的关键技术科学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获得理论成果和发明专利,推动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和信息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除管理科学外)。

(一)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56周岁。已年满56周岁的高层次人才申报项目时,须由依托单位在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后,及时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二)资助经费与研究期限

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项(其中数学类项目不超过30万元/项),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

(三)优先资助条件

鼓励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有产业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四)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至少2篇;承担基础研究领域的省部级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获得不少于1项国家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五)重点资助的主要研究方向

1.数理科学

(1)非线性问题、复杂网络理论及其应用;

(2)工程与信息领域中的相关数学问题;

(3)代数、组合、图论交叉理论及其应用;

(4)新材料、新能源中的物理问题;

(5)光电/光热转换过程中的新物理与新机制。

2.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

(1)天然和合成物质的生物及药学性质与作用机制;

(2)具有光、电、磁等功能的新型化合物合成与应用;

(3)生命分析和食品药品功能及安全分析新原理新方法与机理;

(4)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化学工程;

(5)环境监测新方法及污染控制技术应用;

(6)环境复合污染的机制及控制。

3.生物科学

(1)广西地方特色生物资源的发掘、保护、评价与种质创新;

(2)广西特色动植物生长发育的调控机理及病害防控;

(3)广西区域特色生物多样性维持机制;

(4)广西农林业面源污染成因量化分析及农林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

(5)广西主要生物类群和典型生态系统对全球变化敏感性及响应机制;

(6)广西重要农林作物的功能基因组学研究。

4.医学科学

(1)广西特色中医药、民族医药的药效及作用机制;

(2)广西区域高发疾病发病机制及其防治方法;

(3)重大疾病的分子机制、生物标记物筛选、疾病模型的建立及生物治疗;

(4)环境与遗传因素及其交互作用对人体健康及寿命的影响及其机制;

(5)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

(6)干细胞与相关疾病研究。

5.地球科学

(1)广西能源和矿产资源形成机理及开发利用;

(2)广西海洋资源、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3)污水深度处理及水环境修复的关键;

(4)广西水、土资源演变与可持续利用;

(5)广西海洋灾害机理与监测预警机制;

(6)海洋大数据挖掘及渔场渔情预报。

6.工程与材料科学

(1)高性能材料设计、制备、加工和应用中的关键问题;

(2)工程结构的破坏机理及安全性与耐久性关键问题;

(3)智能制造与智能建造的新原理、新模式、新系统、新装备;

(4)新一代能源电力系统基础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

(5)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基础理论研究及其应用;

(6)广西优势有色金属的冶炼、成型加工、检测及效能的关键问题。

7.信息科学

(1)新一代人工智能应用基础;

(2)大数据、区块链基础理论研究及其应用;

(3)信息物理融合建模、安全评估及控制关键技术;

(4)知识图谱构建关键技术研究;

(5)数据中心以及海洋地区光网络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6)物联网安全、环境感知与定位关键技术。

8.管理科学

管理科学暂未设置重点项目。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重在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一)项目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当年12月31日,男性申请人年龄未满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未满40周岁;未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

(二)资助经费与研究期限

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项(其中数学类和管理科学类项目不超过5万元/项),研究期限不超过3年。

(三)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基金、计划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四、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员成长,培育具备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等国家重点、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能力的高层次优秀学术带头人后备队伍。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一)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人事组织关系应在广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40周岁。

2.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保证研究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时间在6个月以上。

3.获得过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资助经费、研究期限

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60万元/项(其中管理和数学类项目不超过40万元/项),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

(三)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至少3篇;承担基础研究领域的省部级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作为主持人新增获得或完成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应主持新增获得不少于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在本学科领域成长为更高层次的领军人物,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期内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四)注意事项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创新潜力进行评价。

2.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及管理工作程序,申请项目时,不再要求提交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3.2020年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开展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印发。

五、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以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链为目标,资助以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为核心成员(由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组成)的研究团队,共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技术发展需求确定的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团队。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一)项目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50周岁;应为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协调团队研究工作能力,曾主持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中,至少有1项非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项目核心成员应在近5年内,围绕所申报的研究方向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核心成员应保证研究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时间在6个月以上。

3.研究团队应由1名学术带头人、不多于5名的研究骨干等核心成员以及若干相关研究人员组成;研究骨干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项目组人员不得超过15人。

4.研究团队的研究方向应明确,研究内容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处于研究领域的前沿,研究目标达到国内领先。

5.研究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各成员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核心成员之间优势互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成功的科研合作历史(共同承担过省级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或共同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6.研究团队应当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稳定的人才队伍。

7.依托单位应当支持团队所在的实验室建设,在科研经费、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8.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在研期间,核心成员不得另行申请或参与其他项目组申请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9.优先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项目。

(二)项目资助经费与研究期限

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项,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

(三)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需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至少6篇;承担基础研究领域的省部级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获得不少于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资助。创新研究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应在项目实施期内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力争获得1项;获得不少于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资助;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培养出自治区D层次(例如: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自治区特聘专家等)以上(含D层次)人才不少于2人。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四)注意事项

1.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主要评价以下6个方面:(1)研究方向的科学问题和意义;(2)已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3)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及可行性;(4)申请人的学术影响力,把握研究方向、凝练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在研究团队中的凝聚力;(5)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6)团队成员间的合作基础,有无共同承担项目和共同署名的高水平文章等。

2.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及管理工作程序,申请项目时,不再要求提交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广西共同投入经费设立,针对广西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技人员,重点围绕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特色有色金属资源与新材料、北部湾海洋资源与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具体指南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20年度项目指南(第二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0〕20号)(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7633.htm)。其项目资助工作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运行机制和有关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为鼓励我区科技人员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将对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所申报的本年度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七、粤桂科技合作联合资金基础研究合作项目

本年度设立粤桂科技合作联合资金,重点围绕广西与广东两省(自治区)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优势发展领域和产业创新需求,组织实施一批粤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凝聚优势科研力量,合力解决两省(自治区)共同面临的关键科学问题,为促进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