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五象新区经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19〕25号)精神,按照《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南服办发〔2019〕28号)的要求,现开展2021年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申请认定为总部经济类、现代金融类、信息服务类、现代物流类、商务服务类、工业设计类、科技服务类、文化创意类,以及其他相关类别现代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时间

企业材料提交时间截止为2021年2月5日。

三、认定企业注册时间要求

(一)企业注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含)之后在南宁市注册成立的企业;

(二)已被认定为南宁市2020年现代服务业企业的企业不再重复认定,无需再次申报。

四、申报方式

根据《2021年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八份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县区、开发区邮箱。

各县区、开发区发改(经发)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后,加盖发改部门公章,并将拟初步认定的企业名单向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报告,于2020年2月26日(星期五)前,将认定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提交到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产业科),同时统一将本辖区内通过初审的企业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nnsfgwcyk@163.com。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先咨询企业所在的县区、开发区发改(经发)部门(各县区、开发区联系方式附后)。

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凡雷,5534950,17776699304)

2021年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着力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构建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新体系,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府规〔2019〕25号)、《南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南服办发〔2019〕28号)精神,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企业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在南宁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办公场所;承诺在邕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企业成长性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行业中具有一定的标杆或引领作用,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一定贡献,能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申报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需为以下类别:总部经济、现代金融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工业设计、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类别,以及其他相关现代服务业类别。

已被认定为南宁市2020年现代服务业企业的企业不再重复认定,无需再次申报。

(一)总部经济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南宁设立的总公司或总部;世界500强、国内100强和“独角兽”企业在南宁的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母公司为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央直管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0亿元,投资或授权管理和服务的企业不少于3个。

2.总公司或集团化企业总部从外地迁到南宁市设立的总公司或总部: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上年度总纳税不低于1000万元(从事软件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类、公共服务的企业及独立研发机构,上年度总纳税不低于100万元),公司下属企业(含分公司)不少于3个,其中在南宁市外的不少于2个。

3.外地总部企业、国内A股上市企业在南宁新设子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a.母公司为外地总部企业(含境外上市企业),母公司在南宁市以外的下属企业(含分公司)不少于3个,资产不低于2亿元,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上年度企业纳税不低于2000万元,下属企业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b.母公司为国内A股上市企业,且在南宁市的公司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现代金融业

1.全日制本科学历员工不少于全部员工的50%。

2.经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行业管理机构批准(或备案)的金融机构或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基金管理等金融机构,实际缴付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亿元(含);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的省级分支机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实缴缴付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含),管理资产规模1亿元及以上。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和主营业务具有金融活动属性的相关领域机构,实际缴付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

(三)信息服务业

1.从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北斗时空信息、科技创新研发等新一代网络、电子信息技术和核心电子元器件等业务;信息技术咨询和系统集成、软硬件开发、服务外包等业务;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互联网系统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营、第三方支付;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企业,工业软件、智能制造、物联网和5G通信等产业领域软件企业。

2.全日制大专学历不少于全部员工的50%(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少于30%);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企业总人数不低于30人。

(四)现代物流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制造业主导产业物流、跨国(境)物流、冷链物流、集团型物流、城市共同配送服务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100万元及以上。

2.从事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服务平台业务的企业,总人数不低于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0%)。

3.“互联网+”物流、供应链物流机构企业,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50万元及以上。

(五)商务服务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会计、法律、评估等服务业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总人数不低于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0%)。

2.鉴定、认定、仲裁服务平台等公正性中介机构,企业总人数不低于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0%)。

3.从事会展、广告等服务业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50万元及以上。

4.咨询、招标、人力资源、猎头公司等信息服务性中介机构,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企业总人数不低于30人。

(六)工业设计

1.从事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服务;从事造型设计、机械设计、电路设计、服装设计、建筑设计、UI 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的企业。

2.工业设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100万元及以上;企业总人数不低于3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0%)。

(七)科技服务业

1.从事研究开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的企业;高拟真技术、新兴文化科技支撑技术建设和服务,科技成果转移中介服务;院士工作站和围绕院士工作站开展的科技服务。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服务企业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企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须占企业总人数的50%。

(2)创业孵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3)扶持条款所涉及的院士工作站和围绕院士工作站开展的科技服务,以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认定文件为依据。

(八)文化创意产业

1.从事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网络出版、网络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生产研发业务;文旅创意产品研发运营、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网络出版、网络游戏等数字内容运营服务;动漫创作、制作、传播、出版、衍生产品开发和内容运营服务的企业。

2.文化创意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全日制大专学历不少于全部员工的50%(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少于30%)。

3.文化旅游项目运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

(九)其他

其他符合南宁市产业发展方向,从事其他类现代服务的企业。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申请认定报告(附件1);

2.《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表》(非总部经济类)(附件2)或《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表》(总部经济类)(附件3);

3.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外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总部经济类的企业需提供主要投资者(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地区总部基本职能的授权文件(复印件);

5.相关资质、认证或评定证书(现代金融业企业提供,其他类别企业选择性提供);

6.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从业人员名册、从业人员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明、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从业人员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学历证明需提供最后学历证书,如人员较多可自行制作表格登记由各职工签字确认;技术职称证明需提供等级证书,也可自行制表登记由各职工签字确认)。

注:材料一式八份,按上述所列顺序装订后提交。

(二)认定流程

1.申报企业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fgw.nanning.gov.cn/)”,在“发改工作—服务业发展—申报通知”中下载《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交材料一式八份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区)、开发区发改(经发)部门(各县区、开发区联系方式附后),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县区、开发区的邮箱。

各县区、开发区发改(经发)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后,加盖发改部门公章,于2021年2月26日(星期五)前,将认定申报材料一式七份提交到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产业科),同时统一将本辖区内通过初审的企业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nnsfgwcyk@163.com。

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后,公布认定结果。

附件:

1、关于申请认定XXX公司为南宁市现代

2、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表

3、各县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受理材料联系人信息

4、南宁市现代服务业企业认定申报表(总部经济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