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部门,各开发区经发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落实自治区实施强首府战略的部署要求,以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我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简称“国合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条件和能力,现根据《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南科规〔2017〕4号)相关规定,开展2020年度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三种类型。在南宁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市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认定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依据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所属市级政府部门、属地县一级科学技术部门或市属高等院校推荐,向南宁市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

(二)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及时退回限期补正;

(三)南宁市科学技术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前往申报单位实地考察;

(四)南宁市科学技术局根据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意见,审核认定“国合基地”;

(五)南宁市科学技术局授予通过认定的单位“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牌匾,牌匾载明“国合基地”类别、编号、有效期限、研究领域、承建单位、授予单位和授予日期等信息。

三、支持政策

(一)优先给予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资助。“国合基地”依托单位申报南宁市科技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的,予以优先支持,包括“一带一路”重大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国际和地区科技合作研究与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培育与建设等项目。

(二)优先支持国际人才培育与引进。依托单位利用“国合基地”培育、引进国际人才或在境外吸引国际人才开展科技合作的,可优先推荐参评南宁市引进国(境)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中国-东盟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创新人才项目、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符合条件的享受南宁市有关人才引进政策。

(三)培育提升国际科技合作能力。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将定期组织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人才培训与考察交流,指导基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四)宣传推广优秀“国合基地”。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对表现优秀的“国合基地”,利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南宁)示范基地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宣传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四、材料受理

(一)材料要求。请申报单位认真对照《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明确申报基地类型,认真填写《南宁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编排页码、双面印刷、装订成册,不另设封面,纸质材料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二)受理时间。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地点。纸质材料交至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科技局11017室外国专家服务与引进智力科,电子版材料发送邮件至yzk5533963@163.com。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