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本级 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2〕87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我厅编制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储备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三农”决策部署,围绕“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补上突出短板,支持重点工作任务、重点领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和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要战略、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整体效益。

2.坚持规范管理、提高效益。聚焦乡村振兴补短板、强弱项任务,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支出碎片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坚持放管结合、绩效引领。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下放管理审批权限,自治区强化前期资金统筹和后期绩效管理,实施环节赋予市县更多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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