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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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点研发计划

一、汽车

方向1中高端节能汽车制造技术与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

主要内容:支持开展汽车制造技术研究,在智能化制造技术、轻量化制造技术、模具制造技术、虚拟制造技术等方面实现技术提升;支持开展关键零部件研发,在高效节能发动机、自动变速器、电动助力转向、主被动悬架、高密度后驱动桥等关键零部件及系统开展研究及产业化。开展车用域控制器软硬件、国产车用芯片联合开发与应用等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

考核指标:开发汽车关键零部件新产品1项以上或获得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知识产权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制定标准1项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800万元。

 

方向2: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

主要内容: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底盘一体化设计、底盘域控制系统研究,开发驱动电机、电力电子、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制储氢装置、混合动力总成及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推进相关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创新,聚焦车载智能感知、处理器芯片等核心器件,重点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复杂环境感知算法、车载计算平台、电子电气架构、定位与导航系统、自动驾驶系统、智能座舱、车辆线控等核心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要应用价值新产品1项以上,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制定标准1项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800万元。

 

二、高端装备制造

方向3:智能制造与工程装备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发

主要内容:研究与利用大型、高速、精密、智能复合型数控机床和数控加工中心,开发绿色智能化系列起重机、矿山机械、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通用航空工程装备、高端检验检测设备新产品,开展传感器、电液控制系统、齿轮传动系统多维信息感知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开展机器人、无人机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开展智能制造、医用材料等3D打印技术及产品研发。开展大型、特种电机节能技术改造与测控技术研发。

考核指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智能制造新装备或新产品1项以上,突破具有重要利用价值新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制定标准1项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4:海洋及内河工程装备研发

主要内容:研发海洋平台起重机、船用起重机、船用特辅机、船用甲板机械设备、海洋风电装备等港口装备及大型船用曲轴、螺旋桨轴锻件、船用发动机等基础零部件。研发符合西江水系船舶标准化的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辅助工作船及冷藏集装箱船、油船、远洋渔船、海上油轮等船舶。研发海洋工程建筑材料、水下生产设备和系统、水下设备安装及维护系统、铺管/铺缆设备、软管、水下机器人等。

考核指标:开发新装备或新产品、新材料1项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制定标准1项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三、电子信息

方向5:电子信息技术新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充分运用物联网、5G、工业互联网、北斗导航、云计算、大数据、量子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开展研发与应用示范。开展物联网开源智能开发平台、智能感知终端/网关、核心系统芯片、模块与敏感元件等核心产品研发;开展智能工业边缘技术芯片研发及基于边缘计算机芯片的物联网平台研发;开展低空智联网技术研究,推动无人机在农业、物流运输、遥感探测、公路安全、娱乐消费等场景开展应用;开展基于量子技术的信息通信安全研究;开展基于5G、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技术的智能终端研发;开展基于5G技术的超高清显示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开展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卫星遥感数据应用研究。考核指标:每一项目要求形成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以上,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应用示范,实现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6:高端软件研发

主要内容:支持开展操作系统、中间件、新型数据库管理系统、移动端和云端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开展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需求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支持开展面向东盟的小语种软件、少数民族语言软件研发;支持开展工业软件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研发及集成应用;支持开展网络安全、信息安全软件系统研发和服务;支持开展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研发和服务;支持 “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贸易、物联网、农产品溯源、物流交通、社会信用等领域开展技术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示范,实现区块链驱动的服务商业模式创新。

考核指标:每一项目要求开发新软件或系统1个以上,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授权1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1件以上,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7:人工智能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芯片、传感器、操作系统、存储系统、高端服务器、关键网络设备、网络安全技术设备、中间件等基础软硬件技术开发;支持开源软硬件平台及生态建设;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新型人机交互、自然语言理解、知识图谱、机器翻译、智能决策控制、网络安全、无人驾驶等应用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开发移动机器人工作系统以及工业、农业、特种、救援和服务机器人;支持开展机器人机械与结构系统、传感系统、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每一项目要求形成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以上,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形成应用示范,实现产业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四、生命健康

方向8中药民族药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主要内容:支持中药创新药研发及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支持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的关键技术研究及上市后研究;支持“桂十味”等广西特色药材全产业链的产品开发研究;支持广西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普查及长期保存、引种驯化技术研究;支持广西特色中药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研究;支持广西特色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研究;支持广西特色中药民族药药食两用物种的保健食品、功能食品、保健用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大健康产品和精深加工机械设备的开发研究。

考核指标:新药创制的开发研究,须获得临床研究批准或临床试验默示许可(IND);中药大品种项目,须获得临床研究批准或生产批件;广西特色药材全产业链的产品开发,须完成选育大宗道地药材优良新品种1个以上,或形成繁殖技术规程1件以上,或获得形成种植与产地加工技术1项以上,或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件以上,或申请进入国家药典标准1件以上,或获得中药注射剂新标准的补充注册受理号;形成珍稀濒危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普查数据及引种驯化育种面积10亩以上;获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或备案号1个以上;获得中药饮片或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备案5个以上;获得大健康产品生产批件1件以上;获得大健康产品精深加工机械设备1套件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申报改良型新药开发项目品种年销售在3000万元以上(须提供单品种销售财务证明)。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9化学药与生物技术药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主要内容:围绕化学药物的药物设计、化合物筛选、创新制剂、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载体、靶向递送、缓控释给药等关键技术,支持化学创新药物的各类临床前研究;支持已上市药物的仿制及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及上市后研究;支持基于新型给药技术的新制剂开发研究;支持基因治疗、细胞治疗,核酸类、多肽类、蛋白类药物及疫苗等创新生物药的药物发现、药学研究、生产制备、分离纯化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性、稳定性及药效学、药代动力学等临床前研究;支持关键医药原料、中间体和新型药用辅料的研发。

考核指标:开展临床前研究品种,须获得临床研究批准或临床试验默示许可(IND);仿制药品种,须获得生产批件;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项目,须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审批;开展改良型新药开发研究的,须提交改良型新药注册申报临床或生产获得受理;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物医药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10: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及医用材料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

主要内容:围绕基于新方法、新技术的诊断、治疗、康复类设备的关键技术开发,支持基于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高端医疗器械相结合技术的诊疗设备、可穿戴监测设备、康复辅具及器械等产品研究开发;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医用机器人及智能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等产品研究开发;支持基于壮瑶医等特色治疗技术的特色医疗器械研究开发。支持呼吸机、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数字医学影像诊疗设备、微创植入器械、高端康复器材、重大传染病诊断试剂等产品的开发;支持可用于医药、生物材料等的原料或再生资源性产品的开发;支持植入性材料、介入性材料等高值医用耗材和医用生物材料新产品研发。

考核指标:获得新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获得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医用材料获得行业准入许可1件以上;诊断试剂盒获上市许可1件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前期工作基础好、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方向11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老龄化健康技术研究及应用

主要内容:采用传统医学、现代医学方法重点围绕广西常见病、多发病:如恶性肿瘤、妇儿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职业病、寄生虫病和传染性疾病等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区域数字化医疗科技示范;支持老龄化健康、养生养老长寿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多学科健康评价、亚健康康复管理、健康管理与行为干预研究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分析研究新技术提高疾病防治效果后节省经济成本情况;研究制订出疾病的诊断、治疗相关新技术、方法和操作规程各1项以上或临床决策系统1项以上;提出行业、地方或国家标准(指南、规范)(建议草案或修订草案)1项以上;明确1个以上代表中医药民族医药经典方剂的组方理论、临床定位,并对其安全性与有效性做出评价;开发相关诊疗软件、APP或智慧医疗系统1项以上,建立应用示范点1个以上;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临床诊疗水平和研究基础,并在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所有申报项目需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意见;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具有前期研究基础单位申报的项目。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12广西重大疾病防治的系统集成创新

主要内容:依托临床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的建设方向,以广西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为基础,支持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体系的研发创新,支持广西常见、多发慢性病综合预防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建立重点病种的规范、优化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方案,提高相关疾病治愈率、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考核指标:分析研究新技术提高临床疗效后节省经济成本情况;研究制订出技术诊疗规范1项以上,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证明对所研究疾病的诊疗效果;形成防治重大疾病防治方案、诊疗标准与指南、特色技术及有效制剂等服务包1个以上;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 -300万元。

申报要求:仅限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自治区直属医疗卫生科研机构及设区的市级疾病控制机构牵头申报(鼓励联合申报,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并要求有3个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技术骨干参与联合申报,以带动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创新能力和创新团队的建设;所有申报项目需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意见;优先支持具备与申报项目紧密关联的国家级、部委级、自治区级、厅局级临床重点学科、专科或特色专科(请附上有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具备开展上述方向相关的科研基础、设备条件和科研团队,具有完善的病例随访系统,在该方向科研实力达到区内先进水平的单位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优先支持产学研医联合申报。

方向13生物技术研究及应用

主要内容:围绕现代生物技术、合成生物学、生物3D打印材料、再生医学、免疫治疗、单克隆抗体治疗等方面,支持合成生物学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持微生物在种植业、养殖业、特色食品和饮品等新产品开发上的发酵工艺、分离提取和功能评价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支持个性化专用食品和活性物质产品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支持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考核指标:获得新技术和标准体系1项以上;开发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1个以上;建立生产线1个以上;形成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设备1套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制定标准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研究基础和开发实力,并在生物科技研究与应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共同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14:科技支撑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

主要内容:以大健康产业链中生物医药、中医药开发及精深加工、海洋资源产业链中海洋生物医药研发、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资源开发应用、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规划领域为主要方向,开启再生医学减缓衰老进程、精准医学改变疾病治疗等医疗创新模式,支持生物大分子临床药物关键技术、传统中药材种植及加工前处理技术研发,支持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人类重大疾病模型研发和应用、细胞制剂研发孵化等重点实验室创建、“互联网+”医疗公共服务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防城港市建设国际医药康养示范基地及其它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的需要解决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

考核指标:根据项目的类型和研究内容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不低于同类或相近的重点研发项目的相关考核指标要求。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团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相关的研究基础及有关研究经历;支持防城港市全域的企业、高校、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牵头、联合区内外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15:实验动物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主要内容: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对实验动物相关学科的科技创新需求,加强广西特色实验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为广西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基础条件支撑。重点支持开展研发以下其中一项内容:

1.实验动物品种引进、更新换代、新资源实验动物化。

2.广西区域高发重大疾病实验动物模型建立等技术平台建设。

3.升级优化有关实验动物信息服务网络平台、许可管理系统的结构及功能。

考核指标(对应上述内容):

  1. 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验动物新技术1项,新品系或新产品1个,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培育建成相应的实验动物资源研发人才团队5人(含)以上。
  2. 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验动物新技术1项,或新产品1个,申请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

3.实验动物信息服务网络平台、许可管理系统的结构明显优化及功能改善明显,申请或获得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培育建成实验动物信息化管理人才团队5人(含)以上。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

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广西区内经自治区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单位,或取得有效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研究内容在许可事项的适用范围内)且在实验动物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研发经验积累的企事业单位。

2.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单位紧密结合,优势互补,突显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建设,预期研发成果应用推广与转化效率明显的联合申报项目。

  1. 信息化管理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原来参与承担相关平台建设的单位。

4.不支持与生物医药及生命科学领域无密切相关的申报项目。

 

五、材料

方向16:金属新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钢铁、铜、铝、贵金属等金属材料绿色智能冶炼工艺、精深加工技术及新产品制备技术的攻关,重点推动高温、高腐蚀等特殊服役环境适应性金属新材料产品开发,突破电力/航空/海洋工程/重载运输等高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用材、高温合金材料、电子行业用合金材料等产品制备关键技术。支持铝、锰、锑、锡、铟及化合物等广西优势特色金属高附加值产品研发。

考核指标:每一项目要求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1项以上,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17:新型功能材料开发与应用技术研究

主要内容:支持动力电池新材料研发,重点开展高安全高比能量材料体系、新型固态电解质、电池隔膜等领域的研究,支持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准/全固态电池及新型燃料电池产品的开发。支持高性能稀土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支持稀土合金化高性能结构材料、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电磁材料等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应用示范。开展石墨烯复合材料、Mxene二维材料等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及下游应用研究,推动其在先进能源、交通、传感器件等领域的产业化应用示范。支持碳酸钙、高岭土、膨润土、滑石、石英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高附加值新材料的制备技术开发。支持高性能结构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有机光伏材料、新型有机硅单体及功能材料、特种纤维材料、功能金刚石材料、功能陶瓷材料、新型催化剂材料、复合超硬材料、储氢材料、新型建筑材料、新型高效发光材料、低耗能核心装备及器件等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考核指标:每一项目要求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1项以上,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六、特色优势农业

方向18:县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

主要内容:按照聚焦县域农业主导产业科技需求、聚焦实际应用、聚焦农民需求的要求,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产值为目标,由县域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特点,因地制宜,自主选择1个农业主导产业,组织实施一批县域农业主导产业科技成果推广示范项目。通过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示范,建立辐射面宽、带动性强的“一县一业”先行先试示范区,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农业龙头企业的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下沉县乡村,着力打造一批“桂”系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立多元化、多样性农产品配送中心或电商平台,促进县域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县域农业主导产业的竞争力,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考核指标:每个县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基地的核心区、示范区分别达到:种植业2000亩以上、6000亩以上;养殖业300亩以上、1000亩以上。精深加工业年总产值500万元以上。要求完成6项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实施期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分年度滚动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的10%进行配套。

申报要求:由主导产业具有比较优势、创新驱动工作基础好、科技管理服务能力强的县域科技或农业推广服务单位牵头申报,且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和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年度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参与项目实施。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科技创新平台,根据产业需求引进人才团队。优先支持设置独立科技局的县域申报。鼓励围绕地理标志保护(特色)产业进行申报。本方向项目免交查新报告。

 

方向19:现代种业新品种研发

主要内容: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的水稻、玉米、糖料蔗、蚕桑、茶叶、花生、大豆、蔬菜、薯类、柑橘、芒果、香蕉、百香果、火龙果、龙眼、荔枝、葡萄、罗汉果、花卉、食用菌、油茶、松树、杉木、地方猪、地方羊、奶水牛、优质鸡、罗非鱼等优势特色种养产业,聚焦农业源头创新,组织实施一批现代种业新品种研发专项(项目)。在种质收集保存方面:着重支持特色种质资源收集、性状鉴定、繁殖更新、入库保存、保种方法技术更新、种质资源库(圃)以及原生境保护点建设。在种质开发利用方面:着重支持利用核心优异种质资源,开展重要性状精准鉴定及基因分子定位和克隆,推动基因编辑、单倍体/多倍体育种、动物良种克隆、杂交选育技术、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无融合生殖、小孢子离体培养高频再生等现代种业关键技术攻关。在品种选育繁育方面:重点支持利用核心基因和创新种质,应用现代育种技术,筛选培育广适应、高产量、高品质和高抗逆性的新品种。重点开展优良品种提纯与改良杂交利用,培育新的优良品种。重点开展品种的亲本保纯、繁殖和繁(制)种关键技术,以及种子种苗加工技术、重要病虫害和种子质量精准快速检测技术等研发。

考核指标:项目研究成果要达到国内本领域先进水平,至少育成1个突破性新品种。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要求:根据种质收集保存、种质开发利用、品种选育繁育等研发要求,设置相关课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均可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本方向项目需要提交查新报告。

 

方向20:农业重大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重大技术需求,按照全产业链创新要求,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在种植与养殖方面:重点支持“超级稻+再生稻”高产栽培、茶叶高效生态栽培、水产生态养殖、百香果反季节高效栽培技术、香蕉产业绿色发展关键技术、用材林(经济林)和特色林下经济高效栽培、牡蛎深水生态养殖、生猪标准化养殖、种养循环模式创新、奶水牛高效生态养殖、家禽无抗(替抗)养殖等重大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示范。在农产品加工方面:重点支持热带亚热带优势特色水果保鲜综合处理与精深加工、农林产品和水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等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应用示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在农业机械装备方面:重点支持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智能技术攻关和适合丘陵山区糖料蔗、果蔬、茶叶、桑蚕等优势特色作物的关键农机技术攻关及产业应用示范,支持畜禽水产生态养殖自动化专用设备集成攻关及推广,支持复式高效、智能节能、绿色节能等农业机械关键技术研究,以及智慧农场关键装备与信息化管理技术研究与示范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重点支持危害因子的高灵敏高通量识别与非定向筛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与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阻控等重大技术攻关与产业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解决产业发展的1个或某几个关键技术难题,并形成相关的技术规程;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农业机械装备研究方面课题要求形成新产品1项以上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800万元。

申报要求:本课题方向对牵头单位不作要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皆可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有乡村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服务团团长或副团长所在单位参与申报的项目。本方向项目需要提交查新报告。

方向21: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研发

主要内容:瞄准多发、易发、突发的动植物重大疫情疫病,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防控专项(项目),突破一批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关键核心技术,保障我区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在农业病虫害防控方面:围绕水稻稻瘟病、甘蔗黑穗病、柑橘黄龙病、香蕉枯萎病、罗汉果根结线虫病、百香果茎基腐病、芒果炭疽病、葡萄霜霉病、蔬菜青枯病、松材线虫病、草地贪夜蛾、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开展病虫检测、监测预警与绿色防控技术攻关,建成一批综合防控技术应用示范点,降低病虫危害损失率,将稻瘟病控制在15%以下,芒果炭疽病和葡萄霜霉病控制在10%以下,甘蔗黑穗病、香蕉枯萎病和蔬菜青枯病控制在8%以下,罗汉果根结线虫病和百香果茎基腐病控制在5%以下,柑橘黄龙病控制在2%以下,草地贪夜蛾、稻飞虱控制在5%以下,松材线虫病控制在2%以下。

在畜禽水产疫病防控方面:重点支持非洲猪瘟、禽流感、畜禽冠状病毒与大肠杆菌、畜禽坏死性或慢性肠炎、对虾白斑综合症、罗非鱼链球菌病、鱼类出血性疾病和病毒病等严重危害广西畜牧水产业重大疫病的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新型疫苗、新型化学合成药、中兽药及诊断试剂研发,完善生态安全评价与防控技术体系,建成一批综合防控技术应用示范点,实现非洲猪瘟发病率控制在8%以下,禽流感发病率控制在10%以下,对虾白斑综合症和罗非鱼链球菌病、鱼类出血病等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的防控目标。

考核指标:突破1项以上防控关键核心技术,防控效果达到国内领先,并形成相关的技术规程;建立综合防控示范点——种植业连片200亩以上、渔业连片100亩以上、畜禽养殖业(规模养殖场标准生猪年出栏>1000头,肉鸡年出栏>6万羽,牛年出栏>200头);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以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围绕制约我区农林牧渔相关产业发展的重大疫病虫害,组织实施一批农业病虫害防控和畜禽水产疫病防控技术研发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关键核心技术,保障我区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本课题方向对牵头单位不作要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皆可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优先支持有乡村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服务团团长或副团长所在单位参与申报的项目。本方向项目需要提交查新报告。

 

七、交通

方向22:交通强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子方向1:智慧交通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专项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广西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支持运用云计算、数字孪生、大数据、人工智能、图像识别、北斗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国产化信创系统设备研究,结合广西交通运输产业数字化需求,全面开展智慧交通一体化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工作,形成体系化的创新成果和产业化应用。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子方向2:交通建设新材料研发与推广应用

主要内容:重点支持花岗岩、石灰岩等集料,路面抗滑性能提升及恢复功能性路面材料,边坡裂隙修复材料,超高性能混凝土,海工混凝土,机制砂及尾料资源化利用,公路生态环保新型材料,隧道高性能防水材料、智能控温相变材料等材料研究与应用。

子方向3:绿色公路、轨道、水运工程修建与养护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重点支持公路修建装配式技术及产品研发与应用,特殊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工程地质勘察勘探、处治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公路修建水污染防治与利用成套技术、隧道零开挖生态进洞技术研究与应用,高边坡生态防护及深层加固技术、弃渣场生态修复,公路下伏采空区安全分析及治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绿色建造、节能环保、复杂城市环境下建造技术,航道整治工程、水运工程建设与运营养护关键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子方向4:路桥隧建管养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内容:重点支持超大跨钢管混凝土加劲混合结构拱桥、悬索桥、斜拉桥桥梁建设建造,钢-混凝土结合桥梁建造,桥隧坡一体化智能监测、评价预警及运营养护,特殊地质地段隧道修建,隧道改扩建关键技术,高地应力地区公路隧道建造及预警,隧道掘进过程围岩信息采集及其安全评价智能化技术;桥梁、边坡、路面全寿命周期健康监测、预警及评价;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等技术研究与应用。考核指标: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能应用于行业实际的相关技术或设备;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且实现工程应用1项以上;形成工法、地方标准或者技术指南1项以上;申报知识产权2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 单个项目资助100-800万元。

 

八、石化与能源

方向23:绿色高端石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进一步延伸石化和煤化工产业链条,重点发展炼油、乙烯、芳烃、精细化工等有机化工产品体系。支持开展乙烯、丙烯芳烃路径一体化炼化,高端特种功能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可降解材料等绿色化工新材料,以及聚合物反应成套装备技术、高效清洁车用燃料生产技术、石化行业排放汽处理等技术研究。研制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以及轮胎等高分子聚合新材料产品,支持开展高分子聚合新材料的高性能改性研究及应用技术开发。开发环保型涂料、电子化学品、医药中间体、农用化学品、润滑油等产品,开展复配技术、绿色合成等技术研究。考核指标:开发新设备、新工艺或新产品1项以上,突破高端石化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制定标准1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24:绿色智能电网和能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专项

子方向1:绿色智能电网和能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专项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绿色智能电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件精神,支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网态势感知等基础性、前瞻性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在智能电网相关的智能传感、新一代量测体系等关键领域形成重大创新成果。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子方向2:能源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

主要内容:支持非粮生物质燃料技术、太阳能发电集热系统、生物天然气技术、逆变控制系统、氢光热储能系统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发高性能电力电容器、干式电力变压器、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等新产品。

考核指标:每一项目要求形成新产品1项以上,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800万元。

 

九、资源环境

方向25: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水、大气和土壤污染物防控、监测及其污染环境的综合治理与修复技术研究和示范;支持工业废水、城镇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废水、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和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城市内河及农村黑臭水体的综合治理技术研究、装备开发与示范;支持典型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形成机制及综合防控和修复技术研究和示范;支持流域和河口污染物源解析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支持重点湖库藻华成因分析及关键控藻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大气及其主要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大气细颗粒物(PM2.5)及臭氧协同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移动源综合管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机动车排气污染新型监测与管控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支持船舶排气污染监测与管控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支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测与管控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支持烟气新型脱硫脱硝催化剂研究与应用;支持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防作弊及检测站智能监管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支持移动源排放对城市大气污染影响的技术研究;支持移动源大数据分析技术研究;支持港口移动源污染源综合管控系统的开发与示范;支持机动车排放技术成果转化。支持典型区域土壤、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测评价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场地污染土壤诊断、风险管控、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污染土壤重金属高效原位移出与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支持金属矿浸矿场地污染源头控制与治理技术、土壤污染源的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究和示范;支持生态环境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生态环境科技资源开放与污染防治供给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支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预测预警技术研究及示范;支持危险废物鉴别技术、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环境污染物精准溯源及环境风险应急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水、大气和土壤污染物便携式现场快速监测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支持核与辐射环境监控技术研究;支持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智能分析、在线监测设备研究与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项以上;形成装备/系统/技术平台1项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 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与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26: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工业行业、农业、林业等大宗固体废物和城镇固体废物无害化及低成本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赤泥、冶炼渣(锰渣、钢渣等)、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废物、废塑料等重点工业行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支持有色金属行业典型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支持秸秆、桑枝与蚕沙、茶籽壳、坚果壳、谷糠、食用菌糠、木屑、畜禽粪便、竹木纤维、蔗渣、树皮等农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支持果干、果脯等农产品加工后废弃糖水、果皮等废物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开发应用;支持陈腐垃圾、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支持餐饮和厨余等城镇有机固体废物关键技术研究及开发应用;支持生活垃圾分类过程环境卫生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支持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废塑料污染治理和再生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项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27: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

主要内容:针对典型生态脆弱区(石漠化地区、土壤侵蚀区、河谷干旱区、沿海滩涂等)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矛盾的问题,支持生态脆弱地区生态系统监测评估和退化机制研究,开发具有实用价值的监测技术体系;筛选和推广种植适用于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经济型植物和植被恢复模式;支持农林废弃物生物质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研发林下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的应用技术,推进复合立体生态经济型植物种植技术的集成和示范;开发支撑区域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特色生态产业化关键技术,建立典型生态脆弱区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模式;支持生态脆弱区特色作(植)物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研究示范,解决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提升和产业发展融合发展;支持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及湿地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保护和恢复沿海滩涂区域植被景观;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个以上;建立示范基地2个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实验区科技示范地点必须在我区国家或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发展实验区,需由实验区所在地科技局出具推荐函。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28: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远景目标,支持二氧化碳减排、碳减排、碳捕获、碳中和技术集成系统研究和示范;支持原料、燃料替代和工艺革新技术研究和示范;支持温室气体排放监测、预警与管控技术研究和示范;支持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和减排关键技术研究和示范;支持发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等行业大气污染物与二氧化碳协同减排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农业、林业草原减排增汇技术,海洋、土壤碳储技术,贝类养殖、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珊瑚礁碳中和技术研究和示范;支持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以及城市、沿海、生态脆弱地区气候变化影响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支持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项以上;形成产品1项以上;建立示范点1个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过相关研究项目;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具有领先技术的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29: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灌区节水、农村饮水安全、生态水利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和保护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内涝形成机理及防治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水旱灾害识别与预警预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水土保持与水环境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水利建设与管理关键技术、信息化技术、空间遥感技术等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隐患快速检测预警技术研究;支持病险水库(水闸、堤防)除险加固与安全运行保障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重点流域水生态健康评估及水生态系统修复技术集成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重要江河流域水库超标准洪水影响及预警技术研究;支持水库群联合优化调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考核指标:形成技术1项以上;形成评价指标体系1项以上;形成设备1套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研发预警预测平台1套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30:自然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围绕自然资源“山水林田湖海湿地”多要素绿色开发利用,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方面:重点支持自然资源精准认知与表达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自然资源陆海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及实景三维建设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自然资源调查与评价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自然资源动态变化监测关键技术研究;支持自然资源信息一体化智能监管技术研究,形成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和三大应用体系,为自然资源多要素智能化监管及绿色开发利用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支持自然资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技术与应用研究。在国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面:重点支持国土开发控制线精细划定技术研究;支持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智能态势感知与用途管制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国土空间协同融合与功能提升技术研究;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及国土生态修复技术研究;支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面:重点支持广西优势矿产与稀有稀土稀散金属等战略性矿产关键勘查技术研究与示范、矿山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广西页岩气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广西重稀土找矿突破示范;支持深部找矿关键探测技术研究与示范。在森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面:重点支持森林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支持森林培育与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支持森林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研究;支持濒危物种种质资源保育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形成相应综合报告、图集、数据集;开发天空地海立体协同监测平台1个以上;建立自然资源数据库1个;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形成新技术或体系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制定行业标准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研究基础和开发实力,并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利用、保护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共同申报,且需完成一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31:绿色建造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高品质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绿色建材、智慧工地、绿色施工、新型结构开发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自主可控的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建造全过程信息技术研发与应用。

考核指标: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现工程应用1项以上;形成工法、地方标准或者技术指南 1 项以上;培育建设专业人才队伍;申报知识产权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绿色建筑技术等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方向32:新型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修补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自主可控的城市信息模型(CIM)、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新型农房建设、农村建筑能效提升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适用于特色小镇和新农房建设的免装饰新型墙材产品制备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实现应用示范1项以上;形成工法、地方标准、技术指南1项以上;培育建设专业人才队伍;申请相关知识产权1 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具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单位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方向33: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主要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48号),支持科技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支持桂林市创新示范区建设,围绕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科技需求,积极引导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聚焦示范区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汇集科技创新资源,支持自然景观资源保育,生态旅游产业、生态农业、康养产业创新发展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成果集成应用,突破制约可持续发展的技术瓶颈,通过创新驱动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考核指标:根据项目的类型和研究内容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不低于同类或相近的重点研发项目的相关考核指标要求。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300-5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相关的研究基础及有关研究经历;支持桂林市全域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联合区内外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十、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方向34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利用

主要内容:围绕海洋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与灾害预警预报,支持海洋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离子的监测和防治技术研发;支持海洋污染物快速监测和源解析技术研究;支持海湾典型入海污染物自净能力评估新技术与环境容量计算技术研究;支持基于海陆统筹的北部湾入海口污染物海洋环境基准与近岸海域水质预警预报系统研发;支持北部湾红树林生态资产天空地一体化监测评估技术体系研究;支持红树林保护、修复及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与生态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北部湾海岸绿色堤防与生态安全技术研究;支持海洋污染防治技术及应用示范;支持海水养殖场生态修复及可持续利用研究;支持重大海洋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机理机制研究;支持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技术与应用研究;支持海岛及滨海特色生境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利用研究;支持北部湾珍稀动物保护与增殖技术研发。

考核指标:调查评价项目应形成相应综合报告、图集、数据库,并开展1个以上试点调查评价或全域调查评价;形成技术1项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研发预警预报系统1套以上;形成新工艺1项以上;修复废弃海水养殖场100亩以上;制定标准1个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研究基础和开发实力,并在海洋资源与生态保护、监测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单位共同申报,且需完成一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35海洋资源产品开发与利用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特色优势海洋动植物、微生物等生物种质资源调查、保存及优良种质的筛选、培育、繁育、养殖技术和加工等全产业链技术的研究;支持利用海洋优势、特色、大宗生物资源开展海洋生物制品、药物、特殊医疗食品、健康食品和化妆品等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支持采用海洋产品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开发药品、食品、化妆品、饲料、农药和肥料;支持海洋医用功能材料和新型医疗器械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支持海洋矿产、潮汐、航道、旅游等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支持海洋资源利用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支持海洋牧场和深水养殖关键技术和设施装备研究;支持海水池塘生态养殖、水质控制、尾水治理和循环水养殖模式等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和设备开发;支持海岛资源能源绿色可持续利用研究。

考核指标:获得新技术和标准体系1项以上;开发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1个以上;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制定标准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研究基础和开发实力,并在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十一、轻工与食品

方向36:制糖业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

主要内容:支持甘蔗糖厂绿色生产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关键共性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围绕蔗糖产业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展研究与成果转化示范,形成一批能全面提升蔗糖产业质量的新装置设备、新检测方法、新标准物质、新技术标准。开发以高端饮品市场为目标的甘蔗糖浆、液体糖浆、功能糖浆、糖膏等蔗糖精深加工产品。

考核指标: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糖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制定标准1项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37:轻工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主要内容:支持制浆造纸、丝绸炼染印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研发。支持高端绿色家居、新型智能家电、纺织、人造宝石等新产品研发。支持木材材性改良、木材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及应用研究。考核指标:突破轻工业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方向38:广西特色食品深加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特色食品资源综合利用,开展特色果蔬、粮油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功能饮料、酒、畜牧产品、水产品等加工技术研究,开展广西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食品传承发展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安全、营养、功能、方便、休闲”新产品,开发新食品原料,支持围绕广西特色食品开展重要检测技术方法和标准研发、产品与装置的开发与应用,建立检测技术体系,促进提升广西食品产业。考核指标:突破食品深加工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十二、公共安全

方向39:科技支撑平安广西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围绕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平安广西建设,大力推进社会安全综合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科技兴警和智慧司法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政法业务协同和执法司法监督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法律监督和检务智能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公安数据融合治理、警务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维护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支持数字技术与法治政府建设融合应用、支撑司法行政业务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且实现应用示范1项以上;研发的装备/产品优于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指标。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可复制、推广和应用的技术研发项目。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40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应用与产品开发

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自然灾害为重点,(1)支持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防治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重大事故快速抢险与应急处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支持高危行业企业、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智能处置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特种设备检测、监控和预警等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油气管道、城镇燃气、大型装备、水库大坝等民生重点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及燃气使用终端风险隐患安全检测监测、监控和预警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处置、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特殊地质条件下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监控与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2)支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重点支持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岩溶区塌陷、滑坡等灾害探测识别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多灾种、灾害链、复合灾害事故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火灾预防、处置和调查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火灾多发场所防控技术研究与开发;支持消防安全智能监测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示范;支持消防救援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支持建筑物、坝体、市政公用设施等的安全隐患监测预警预报、抗震减灾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示范;支持气象灾害精准智能观测预报预测和风险预警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示范;支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灾害链预报预警和早期风险识别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专业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支持地质、海洋、水旱、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球深部结构探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历史强震区典型震例解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重大灾害救援与灾后重建新技术、新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开展应急广播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研究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且实现应用示范 1 项以上;研发的装备/产品优于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指标,且达到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申请知识产权 1 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可复制、推广和应用的技术研发项目。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41食品药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抗生素和激素类等方便、快捷、高通量的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支持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抗生素、有害重金属、非法添加物的快速检测,或者实现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研究,形成广西地方快速检测方法标准;支持食品中内源性有害物质及无害化等技术研究;支持广西特色食品或特色农产品风险因素筛查与控制研究;支持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信息化支撑技术研究;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真伪识别技术及量值溯源方法研究与检测试剂盒开发;支持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监测评估、过程控制等技术研究,支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估研究与食品药品标准研制,建设食品药品安全防控技术体系;支持食品药品加工过程中组分间相互作用、有害物质及风味物质的产生与影响的研究;针对食品加工和药品生产过程安全控制、食品药品,从产业发展和监管支撑两个维度研究提出食品药品安全解决方案,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考核指标:形成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草案1项以上,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采纳的快速检测方法技术1项以上;研发食品中危害物质筛查确证技术或特色农产品危害阻控技术1项以上;开发相关软件、APP或智慧监管系统1项,建立应用示范点1个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十三、科技惠民

方向42科技惠民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面向基层大众,支持先进、适用、成熟的综合集成技术的应用与示范推广,重点支持生命健康、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着力解决广大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支持生命健康科技示范工程;支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与应急救援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支持“康养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支持基层疾病救治与卫生适宜技术应用示范;支持“体医结合”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支持远程医疗系统应用示范;支持区市县乡(镇)村医疗网络系统应用示范;支持人居环境改善科技示范工程;支持水体污染整治、水质提升、饮水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示范;支持生产生活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示范;支持生活基础设施提升综合技术应用示范;支持老龄化人群生活保障成套技术应用示范;支持生产生活安全科技应用示范工程;支持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等相关防控技术集成应用示范;支持城市排水安全相关技术装备应用示范与推广。

考核指标:获得相关集成技术、产品或装备1个以上;建立相关惠民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示范点(县、社区、基地)1个以上;考核指标应包括示范基地数目、示范区面积大小,覆盖乡镇村(社区)数目,覆盖区县数目,受惠人口数量、培训基地数目,群众满意度、疾病筛查覆盖率,重大疾病早诊早治率等可考核的具体量化指标。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惠民科技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方向43:文化旅游体育与科技融合创新研究与应用

子方向1:文化和科技融合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加强文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开展新闻出版、数字印刷、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开发;支持文化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挖掘、可视化、标准化、版权保护、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开展文化领域重要软件系统、重大装备和安全可控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研发数字化、智能化的文化展示及管理平台,支持文化旅游的互联网+模式下惠民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运营。

考核指标:每一项目要求形成文化与科技融合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以上,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子方向2:文化旅游与体育技术创新

主要内容:支持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监测、保护及进一步挖掘提升;支持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科技保护修复工艺和材料的研究,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开发;支持世界遗产地开发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支持服务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的智慧旅游信息服务产品开发及应用示范;支持石窟寺、摩崖造像、石刻等石质文物损害机理及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支持旅游信息系统安全及信息服务产品的技术研发与示范;支持体感互动、立体显示的智慧旅游综合展示平台建设;支持具有区域、民族特色的旅游产品开发;支持民族服饰保护传承标准化研究,建立历史文化遗产数据库或数字档案;支持现代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研究,建立相关标准数据库;支持文化旅游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研究;支持适合大众和特殊人群(老年、儿童少年,残障或特殊行业)体质监测、姿势动作、健身状况、运动健康、损伤康复、慢性病、体重控制、治疗养生等健康促进和体医融合技术研究;支持我区特色竞技体育项目与冰雪项目竞技能力、技战术训练及优化、机能监控、力量速度、体能训练、运动康复、心理状态、情报分析、中医手段和大数据平台、科研保障团队建设研究;支持健身方法手段、健身器材、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的技术开发研究。

考核指标:研发出具有市场价值的创意产品,提出行业、地方或国家标准(标准建议草案或修订草案获相关机构立项)1项以上;研发出具有市场价值的旅游服务产品或平台,并进行产业化或重点旅游城市应用示范1项以上。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1项或开发新产品1个或智能评估与分析系统1套以上;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研究基础,并在文化旅游与体育领域取得相关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单位联合共同申报,优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联合申报企业要按申请科技经费中本企业所占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

 

十四、其他

方向44: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开发研究

围绕打造广西产业发展集群,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技术、方法及标准规范研究,研制科学仪器设备或开发已有科研仪器设备相关的优化应用辅助配套系统,提升我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

方向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研究

主要内容:重点面向广西重点食品、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溯源体系建设、特色产品质量控制和安全性评价、环境污染物监测与筛选、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等相关领域,应用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价达50万元),通过技术、方法创新、软件工具的引进、改良、开发或仪器功能集成应用创新,研究建立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规范。

考核指标:

1.研究制订出相关分析测试、检验检测(或仪器功能集成)新技术、新方法和操作规程。

2.建立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或申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

3.培育建设相应的质量检测技术标准研究人才团队5人以上。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最近一次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

2.不支持未进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简称“入网”)或入网但研究对象不属于大型科研仪器(即单价在50万元以下)的研究项目。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方向2: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研制开发

主要内容:重点支持围绕自治区着力打造的新能源汽车、机械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研制用于科研的科学仪器设备或开发用于已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价达50万元)相关的配套系统,为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提供紧缺的科研仪器或配套设备。

考核指标:

1.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设备新产品,制订或符合相关标准;或开发已有科研仪器设备产品的优化应用配套系统(平台)。

2.申请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1件。

3.培育建设相应的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人才团队5人以上。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

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国家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特别是纳入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范畴的)建设依托单位及最近一次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

2.不支持有关开展主要用于教学(非科研用途)的科学仪器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研发的申报项目。该方向不限企业牵头申报。

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

 

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开展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创业载体、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产学研用一体的创新链。

 

一、创新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运行

 

方向45:自治区实验室建设运行

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重大科学问题,以及对战略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的需要,聚焦新能源汽车、高端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海洋科学、现代特色农业等产业领域,结合区域优势特点,支持自治区实验室建设与开放运行。

相关说明:

本方向项目不需要申报。科技厅依据自治区实验室总体建设方案相关要求,按照“一事一议”、分期补助方式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方向46: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

主要内容:支持国家及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及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科技领域和产业方向,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为目标,针对解决相关学科、领域及产业发展中的核心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及科研仪器设备更新。

相关说明:

1.本方向项目不需要申报。科技厅依据广西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对新认定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择优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作为建设经费补助;以三年为周期组织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开展运行成效定期评估,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按一定比例划分等级,获“优秀”、“良好”等级的,分档次给予一定的年度运行经费补助。

2.对于尚在广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有效资助范畴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不再通过本项目重复资助。

3.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应重视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每年均应参加自治区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自治区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先给予本项目支持。

4.对于未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主体职责的依托单位,将暂停下达该单位所有重点实验室下一年度建设、运行经费。

 

方向47: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

主要内容:紧密围绕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重要产业方向,重点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开放运行。

相关说明:本方向项目不需要申报。从2021年起,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对已有的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根据新公布的考核结果,按“一事一议”方式及考核等次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方向48: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主要内容:发挥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临床研究领域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能力,构建跨学科、跨地域的专科临床协同研究体系,积极培育优势特色临床专科和领军人才,建设高水平的转化医学平台。

实施年限:3 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仅限于已批准组建的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国家分中心申报,已获得立项支持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不能再申报。申报单位必须提供1:1资金匹配证明,且要求匹配经费足额到账后,政府资金才予以拨付。

 

方向49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运行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展野外科学观测、试验和科学研究,获取长期野外定位、系统的基础科学观测数据并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以服务于相关学科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广西野外站的建设和发展,合力争创国家级野外站,进一步增强我区乃至国家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体系和能力。

相关说明:

本方向项目不需要申报。依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相关管理办法,对新认定的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以三年为周期对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展运行绩效评估,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按一定比例划分等级,获“优秀”等级的,根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相关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补助。

 

方向50广西应用数学中心建设运行

子方向1:广西应用数学中心能力提升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应用数学中心聚焦、提出、凝练和解决一批国家及广西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工程、区域及产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中的数学问题,推进数学与工程应用、产业化的对接融通,提升基础研究与科技创新能力。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

申报要求:仅限新获批建设的广西应用数学中心申报,每个数学中心仅限申报一项,且只能获得该类项目资助一次。

子方向2:广西应用数学中心建设运行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应用数学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搭建数学科学与数学应用领域的交流平台,加强数学家与其它领域科学家及企业家的合作与交流,全面提升数学支撑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相关说明:

本方向项目不需要申报。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应用数学中心组建方案》(桂科政字〔2020〕135号),对广西应用数学中心实施绩效管理,每四年对其运行情况开展定期绩效评估。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按一定比例划分等级,获“优秀”等级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后补助。

 

方向51:广西院士工作站创新及示范

主要内容:为给科技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端智力保障,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院士及其团队,围绕汽车、机械、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型功能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特色优势农林业等重要产业领域,在“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化”创新链中选择一环精准发力,开展创新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引育和平台建设等工作。

考核指标:(1)研发或转化一批科研成果: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转化科技成果实现新增销售收入300万元/年以上(或降低生产成本300万元/年以上)。(2)建设一支团队:新获得副高以上职称1人,或新培养博士生1人;项目结题后,核心团队在10人以上、其中副高职称或博士学历5名以上。(3)完善一个平台:工作站具有固定科研工作场所500m2以上,制定有管理、财务、绩效等制度。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60万元。

申报要求:(1)支持广西院士工作站申报。有院士工作站类在研项目的,结题后方可申报。(2)项目名称格式:与院士专家合作开展XXX研发(或成果转化)。

 

方向52:广西技术创新中心专项

子方向1: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专项

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和《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等文件精神,支持广西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关键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突破制约我区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一流企业,推动我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区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子方向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

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以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为实现产学研合作,强化创新与集成,加速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工程化试验;支持开放运行及科研仪器设备更新;支持培养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研发先进的工程化成果,打造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意识的科研团队,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相关说明:

1.本方向项目不需要申报。对建设期满三年后验收通过认定的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后补助。以三年为周期对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运行绩效评估,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估结果,按一定比例划分等级,获“优秀”等级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4号)和《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9﹞94号)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补助。

  1. 2.自治区新通过评选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参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补助,但对同一依托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获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不重复资助。

 

方向53: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建设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主要围绕广西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以解决广西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为重点,加快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孵化和育成科技型企业,吸引培养高水平科技和创业人才,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诊断和技术培训等服务,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考核指标:自治区科技厅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后补助。

资助经费:对评价为“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当年由自治区财政直接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评价为“良好”的新型研发机构,当年由自治区财政直接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单个机构获得自治区财政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次,总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要求:依据《广西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桂科政字〔2019〕45号)开展申报和认定工作;依据《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性财政补助实施办法(暂行)》(桂科政字〔2020〕121号  )开展奖补申报工作。申报、认定和奖励性补助申报办法参照相关通知组织实施。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方向54:创业孵化载体建设

子方向1: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补助

主要内容: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在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科技创业孵化功能,改善科技企业孵化环境,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科技企业孵化产出效益,为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有力支撑。大学科技园认定补助参照此标准执行。

相关说明:

本方向项目不需要申报。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桂科成字〔2021〕30号),对国家和自治区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予以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经费支持。

子方向2:众创空间国家备案补助

主要内容:引导众创空间提高创新创业服务质量,集聚创新要素,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聚焦细分产业领域,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创新创业服务,提升专业领域创业项目的产业集聚度。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经费:众创空间国家备案补助不超过50万元,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子方向3:孵化器双创能力提升补助

主要内容: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扩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种子资金投入,入孵企业研发补助,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等,推动孵化器双创服务能力提升。大学科技园参照执行。

资助方式:后补助。

申报要求:

1.对前一年度获得所在设区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孵化面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按所在市补助的一半比例给予补助,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不与子方向1重复支持。

2.对在国家评价、自治区评估中获评优秀的孵化器,根据评价/评估周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培育孵化情况,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经费补助。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方向55:科研材料用途的生物种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主要内容:选择目前科研应用面广、用量大、短缺急需、共享共用服务面较广的广西地方优势特色的重点农作物、药用植物、重点林木及其他特色动植物等单个物种或同属不同品种(或类型)的物种(原则上不超过3种),应用或集成已有先进技术,系统开展以下方面研究(内容不能拆分):收集、保存、繁育种质资源,建设种质资源库;对种质进行分析鉴定,拟订种质质量分级标准;综合利用分析测试数据,构建信息数据库,开发对科研人员提供开放共享、交流交换服务的种质资源网络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考核指标:

1.建立相关生物种质的质量分级标准。

2.建立一定规模的资源库(圃)或/和遗传资源标本(或细胞)库。

3.建立种质资源信息数据共享交流交换服务网络平台,为相关科学研究与技术产品研发,提供线上为主、线下为辅、面向科研的生物种质资源材料供应、数据信息及技术咨询等良好的服务。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工作基础优势明显的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

2.不支持目前用作科研材料不紧缺、不急需、需求量不大或不明确、预期对外开放共享服务单位极少且效果不明显的项目,或以繁育种苗供应生产所需(为产业化生产应用服务)为主的单一品种资源平台(基地)建设项目,或非同一个属的多个无关联品种或类型的物种组合申报的项目。

3.不支持新品种选育、培育项目,或利用种质资源开展相关技术、产品创新等研发项目。

4.免交查新报告。

 

方向56: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辐射能力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国家及广西农业科技园区围绕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推广、技术示范、农村创新创业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等科技工作;支持研发平台建设、科研仪器设备更新。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方向57:广西星创天地提质建设

主要内容:完善提升星创天地的科技创新创业条件和培育孵化创业主体能力,健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的一体化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业培训,完善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按照“一星一品”打造各具特色的主打产品、产业及品牌,建立“星创天地+企业+基地+创客”的农村创业服务模式,建成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效果显著的星创天地样板。

考核指标:建成集服务载体、创新成果、创新产品、创新人才、创业模式、创客成效、创业政策、企业文化等展示宣传于一体的星创展厅,挂牌建立星创工场、星创课堂、星创基地等服务载体,制定星创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每年开展创新创业培训300人次,每年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科技成果5项,每年培育孵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家或者服务带动50名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开展创新创业,“一星一品”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1-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金额: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万元。

申报要求:限2020年及以后新认定的广西星创天地运营单位申报,2020年起每个星创天地仅立项支持1次(含本方向以外的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内星创天地不单独立项支持(在方向56中统筹支持)。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

 

 

 

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方向58:广西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主要内容:重点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依托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在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势特色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创新创业服务领域,建设开放共享的中试基地,面向区内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研究服务,支撑产业链创新、助推科技成果转化。立足科技中试试验基地的全要素和全过程,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验证难题,提升行业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应用。构建以科技成果需求为导向,面向行业开放共享,运行体制机制灵活,行业布局全覆盖的中试基地建设新发展格局,创新科技成果中试放大的运作模式和服务模式,打造健全的广西科技成果中试放大试验体系,形成服务全区的机制灵活、供给有效、可持续发展的中试技术服务体系。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方向59:科技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我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在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特种设备、技术转移、关键计量技术、成果转化等专业科技服务或综合科技服务领域,整合服务及资源集成等技术成果,研究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特种设备、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关键信息发布、信息追溯等资源集成应用技术,支持基于检验检测、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的信息化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集检验检测、科技信息查询、技术服务与咨询、技术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移中介以及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标准等NQI(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要素协同的多种科技服务为一体的科技服务业的标准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线上与线下协同服务,服务本地、辐射全区的企业单位,为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服务支撑。

考核指标: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研发集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科技信息查询、技术服务与咨询、技术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移中介等功能的标准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具有其中至少3项功能);制定相关科技服务广西地方标准;具有线下实体和线上系统平台;提供培训、咨询、中介等服务1000人次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列入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或入驻单位),以及不在集聚区内具备类似科技服务业管理功能的机构。

2.项目标题:

“XXXX科技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国际与国内创新合作平台建设

围绕广西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区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引进来、走出去”,开展国际、国内创新合作,打造合作平台,以此推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广西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方向60国际国内联合研发平台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区外(国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或行业领军企业建立机构间的合作机制,通过在区内或区外(国外)设立或建设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分支研究机构等联合研发平台,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集聚技术、人才、成果等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并能够实现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广西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考核指标:1.必须形成明确的新增经济效益、可量化考核的新的高水平成果、专利产品或产业化的技术标准不少于1项(如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诊疗手段、统计科学数据、软件等);2.项目各合作方之间形成稳固、紧密的合作机制;3.在平台驻在地有效汇聚一定规模的优质创新资源,并能服务于广西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1.参与各方必须签订法人机构间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且其中应有涉及联合研发的条款或内容;2.具备用于科研的场地、设备、仪器,并有固定的研发团队以及实验室技术带头人,有具体研发投入、研发任务和稳定的运营管理机制;3.拟设立或建设的联合研发平台在所属领域、地域或合作伙伴上具有独创性、先导性;4.有明确的经济效益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

 

 

 

方向61国际国内科技合作服务平台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区外(国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世界500强或行业领军企业建立机构间的合作机制,通过在区内或区外(国外)设立或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技术交易平台,标准化示范基地以及在区外(国外)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离岸创新中心等科技合作服务平台,开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示范推广、项目路演、企业孵化、合作交流、技术培训等,围绕自治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集聚技术、成果、人才等各类科技创新资源,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到广西转化和产业化。

考核指标:1.项目各方之间建立形成稳固、紧密的合作机制,并共同建成可以长期存续的科技合作服务平台,在平台驻在地有效汇聚一定规模的优质创新资源,并能服务于广西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2.建成的科技合作服务平台具有明确的目标服务群体和特色鲜明的发展模式,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以及企业孵化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服务业绩;3.促成广西创新主体与区外(国外)的技术交易项目数量不低于20项,技术交易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动态服务企业总数不低于100家,促成企业新增总产值不低于1亿元。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须具有稳定的科技合作渠道和较为完备的服务支撑条件,须具有固定用于开展科技服务的场所,并拥有具备科技服务能力和经验的高效服务专业团队;2. 区外(国外)合作方须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参与各方须签订法人机构间的合作协议或合同,且其中应有开展科技合作服务的条款或内容;4.拟设立或建设的科技合作服务平台在所属领域、合作伙伴、驻在或业务目标地域上具有独创性、先导性;5.科技合作服务平台项目须有明确的科技成果转化目标、经济效益目标和社会效益目标。

 

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示范

方向62: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

主要内容:为加强我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围绕汽车、机械、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型功能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特色优势农林业等重要产业领域前沿性、引领性等共性技术,择优支持以引育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为目标导向的自主选题科研项目(优先支持高层次创新人才领衔申报的项目)。

考核指标:(1)研发或转化一批科研成果: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转化科技成果实现新增销售收入500万元/年以上。(2)引进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人才1名,或培养现有技术骨干并达到更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1名。(3)建成较稳定的研究团队5人以上。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1)须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工作基础与条件”条目中对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情况进行描述。(2)项目选择的研发技术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明确的重点领域范畴,并且不得与本指南其他项目申报的内容雷同。(3)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够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外)、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两个方向)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

 

方向63: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子方向1: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

主要内容:落实《广西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桂办发〔2017〕36号)中关于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中设立青年创新人才科研专项,支持新引进到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来桂工作第一年至第三年,可以申报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自主选题的科研资助政策。鼓励围绕汽车、机械、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型功能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特色优势农林业等重要产业领域的科技需求进行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自主选题。

考核指标:(1)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2)申请(或获得)软件著作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项。(3)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4)研发(或重大改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1项。(5)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项。以上任选其一。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要求:(1)申报人为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博士毕业生,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医学专业不超过45周岁(申报人到广西工作时间、年龄以申报材料提交的日期进行计算)。(2)申报人所在单位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科研经费支持。(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单位配套经费承诺书(原件)。(4)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够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外)、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两个方向)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资助人员范围主要包括:①教育部等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博士毕业生;②教育部等三部门公布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的博士毕业生;③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毕业生;④科研院所中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博士毕业生;⑤《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500的国外(境外)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对2020年符合范围⑤且符合其余申报条件但2020年未获得立项资助的申请者,可在2021年7月底前重新申报(须在到广西工作时间未满三年的证明材料中做出说明)。

子方向2:贫困地区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主要内容:落实《关于推动人才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的若干政策措施》(桂组通字〔2019〕58号)“对引进到贫困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毕业生,可向自治区申报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的自选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自治区科技部门结合科研项目选题及年度经费预算情况,择优予以立项资助”政策。鼓励围绕汽车、机械、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型功能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特色优势农林业等重要产业领域的科技需求进行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自主选题。

考核指标:(1)申请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2)申请(或获得)软件著作权或植物新品种权1项。(3)在国际、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4)研发(或重大改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1项。(5)转化应用科技成果1项。以上任选其一。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万元。

申报要求:(1)限2019年7月5日以后(含)全职引进到贫困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毕业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不超过40周岁,贫困地区指“十二五”以来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享受待遇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天窗县”(含已脱贫摘帽县)。(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全职引进的相关证明材料。(3)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够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外)、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两个方向)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

子方向3:公益类科研院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

主要内容:为加强我区公益类科研院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提升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围绕公益类科研院所自身宗旨和业务范围特别是公益性、引领性的重点学科建设领域,择优支持青年科技人员以提升创新能力和团队实力为目标导向的自主选题科研项目。

考核指标:(1)研发新技术(或新产品),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新品种权授权1项;或转化科研成果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00万元/年以上(或降低生产成本100万元/年以上)。(2)建成较稳定的研究团队5人以上,核心成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比例达到50%以上。(3)项目主持人成为本院所该项目领域学科带头人。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求:(1)须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工作基础与条件”条目中对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情况进行描述。(2)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的潜力;研究团队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多年合作基础和共同研究成果。(3)限公益类科研院所申报,但在当年度部门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中已安排有“自治区直属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可申报。(4)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够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外)、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两个方向)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

 

方向64: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补助

主要内容:为破解我区当前急需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问题、提升广西各创新主体自主研发能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桂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参与广西科研开发和创新合作,形成创新成果产出,对我区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考核指标:(1)国外人才:全职或柔性引进符合A类条件国家外国高端人才1人以上或形成中外联合的研发人才团队1个以上,解决关键技术难题1项以上。(2)国内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从广西区外全职或柔性引进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国内人才1人以上或形成区内外联合的研发人才团队1个以上,解决关键技术难题1项以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少于20万元。

申报要求:(1)项目选择的技术合作内容,必须符合本项目明确的重点领域范畴。(2)国外人才需符合A类条件国家外国高端人才。国内人才需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3)择优支持团队形式引进。(4)项目标题格式:×××(具体领域技术开发、攻关、研发、研究、应用等)+人才引进。例如:×××研发人才引进。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方向65:国内外创新人才引进后补助

子方向1:用人单位利用引才中介机构引才引智

主要内容:支持用人单位发挥猎头公司等引才中介机构在全球人才资源、专业化引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为我区精准、高效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探索符合市场化规律的创新人才引进生态模式。

考核指标:(1)国外人才:全职引进符合A类条件国家外国高端人才,签约年限不少于两年并直接从事科技创新工作。(2)国内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从广西区外全职引进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签约年限不少于两年并直接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资助方式:后补助。

资助经费:对每人次的猎头服务费予以5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低于20万元。

申报要求:(1)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在中国国境内设立的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化引才服务机构签订引才服务协议。(2)国外人才需符合A类条件国家外国高端人才。国内人才需符合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子方向2:用人单位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

主要内容: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用人单位和我区相关用人单位围绕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对照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赋值表要求,主动引进国(境)外人才并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破解我区科技创新的痛点难点问题,助力产业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考核指标: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在72分以上。

资助方式:后补助。

资助经费:计点积分达到72分以上,单个项目资助50万元;计点积分达到80分以上,单个项目资助80万元。

申报要求:

(1)重点支持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

(2)同时鼓励和支持在广西范围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进行申报。

(3)必须按照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要素计分赋值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方向66:乡村科技特派员专项

主要内容: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桂科农字〔2020〕85号),每年选派5000名乡村科技特派员,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以及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开发、农业科技园区与产业化基地建设等创新创业活动。全区科技特派员每年开展线下实地科技服务15万天次、线上服务5万人次、科技培训15万人次,指导服务农林种养基地50万亩。

本方向项目不需要申报,按照年度选派文件确定补助名单。

 

五、科学技术奖励和科学技术普及能力建设

方向67:创新科普服务能力建设

主要内容:(1)搭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运用先进理念,使科普资源利用最大化,助力科普基地、科普创作、科学传播渠道等能力建设;(2)开发创作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企业职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科普重点人群的科普宣传作品、产品,探索完善交互式的公众科普宣传模式;(3)创新开展面向广大公众的有专业特色的科学传播活动;(4)建立健全科普基地、科普机构之间协调联络或共建等机制,向公众宣传推介科普基地、科普机构的科普资源及科普服务;(5)推动科普基地建设,建立开展科技教育的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创新开发基地科普产品,持续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开放;(6)开展专题调研,专题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基地建设、科普创作、科学传播等领域新形势、新规律等,为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创新科普服务能力提供参考依据。(7)支持对我国现有科普活动进行总结提炼,研制科普活动相关国家标准,建立标准应用示范点,利用新技术开展科普活动,制作标准化与质量科普活动短片。

考核指标:(1)建设“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平台”,搭建PC端和手机端管理服务平台,对接、汇聚已获国家、自治区级命名的各类科普基地及相关科普机构,收集汇总科普资源及服务清单,将科普资源分类推送给重点人群。(2)建立“科普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平台”工作机制,形成实施办法与管理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管理调度。(3)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制作出版系列科普作品和影视节目等,在科普基地、各类科学传播载体上刊播,扩大科普影响面,达到公众易于接受的社会效应。(4)每季度在入驻平台的科普基地开展专题科普讲座、科技兴趣小组活动、课外科学体验活动、科普专题教育活动等科普活动不少于20场;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等大型科普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汇总各科普基地免费开放时间及内容等,向公众推介。(5)在科普基地建立科普展厅或多媒体青少年科普教室,以及课外科学实践体验场所,并进行科普产品开发,年接待参观人数达100000人以上。(6)形成专题研究成果,助推科普基地建设、科普创作、科学传播等建设。(7)科普活动相关国家标准送审稿1项,科普短片时长5分钟以上,应用示范单位10家以上。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可整合申报。

申报要求:(1)优先支持已获国家、自治区级命名的各类科普基地、获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单位申报。(2)申报单位要求具有较丰富的科普宣传工作经验、科普活动组织经验和科普信息化工作经验,并具备相应能力支撑的人员队伍;(3)申报单位已形成有较大影响力的重大科普活动项目和品牌宣传平台(栏目),形式内容有所创新发展。(4)申报单位具备一定的科普基地资源,与科普基地在科普宣传工作等方面有合作经历。

 

 

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技术创新领域,激励企业加大自身科技投入,发挥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

 

一、科技企业培育

方向6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主要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5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57号),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经费: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每家补助10万元;重新获得认定的,每家补助5万元。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方向69:瞪羚企业认定后补助

主要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 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加快培育瞪羚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科高字〔2020〕174号),对上一年度通过自治区认定的瞪羚企业予以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经费:对新认定的瞪羚企业,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性后补助,其中,对首次认定的企业每家奖补50万元;对认定期满重新认定的企业每家奖补30万元。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方向70: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助

主要内容: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开展参赛项目相关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全国行业总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资助方式为定向委托前资助,应在获奖后一年内申报,项目通过专家论证后予以支持。定额资助项目资助方式为奖励性后补助,不需要在系统中申报。以上资助均不重复支持。

资助经费:全国行业总决赛一等奖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项;二等奖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项;三等奖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项。全国行业总决赛优秀企业奖项目定额资助100万元/项;广西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分别定额资助50、30、20万元/项;广西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奖项目定额资助10万元/项。

 

 

二、科技成果转化

方向71: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

主要内容:为支撑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化步伐,支持企业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根据《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对企业出资通过购买、委托或合作开发获得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形成经济效益的,择优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择优支持。

申报要求:(1)申报企业应是广西境内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优先支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2)购买科技成果交易的完成时间在项目申请日期前的3年之内,技术交易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优先支持购买专利技术;(3)项目标题格式:成果名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

申报材料:(1)科技成果持有证明。属于重点支持范围的,还应提供国家科技计划验收证明、国家科学技术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证明。(2)经全国各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和登记证明、科技成果购买方的银行付款凭证和科技成果转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其中,以入股方式支付交易的,提供股权变更的法律文件;属专利转让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证明;属专利实施许可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代办处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3)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和财务报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购买成果实施转化后任一年度实现新增销售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购买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和意义、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科技成果交易情况;成果转化的成效,成果转化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申请奖励性后补助经费金额、项目补助类型与计算方式;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5)非关联交易的承诺书。(6)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

 

方向72:科技招商企业成果转化与创新能力提升

主要内容:围绕广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强链补链延链,着力推进科技招商引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做强做大产业。重点支持广西各市、各园区近年引进的科技型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引进新技术、联合高校院所开发新产品、构建企业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等,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落地转化新技术新成果。引进的科技型企业主导产品属于高新技术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方向73: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专项

子方向1:“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创新工作制度保障

主要内容:奖励支持建立“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创新工作制度的县(市、区),由相关的县域科技部门或者县级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自主支配,用于试点产业技术研究和其他科技服务活动。

相关要求:本方向项目不需要申报。科技厅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广西市县领导联系推动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科农字〔2020〕12号)执行,对标对表支持,对建立“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创新工作制度的县(市、区),给予60万元科研经费奖励。本方向要求市级配套30万元、县级配套10万元的科研经费奖励。

子方向2:“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创新试点项目

主要内容:支持建立“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创新工作制度的县(市、区),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自主选题,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与推广。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仅限建立“副市长+副县长+一县一业”科技创新工作制度的县(市、区)的科技部门牵头申报。每个县(市、区)仅限申报一项,已获得相关专项(项目)资助的县(市、区)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创新型县(市、区)建设项目的县(市、区)不再支持。鼓励围绕地理标志保护(特色)产业进行申报。免交查新报告。

 

方向74:创新型县(市、区)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国家及广西创新型县(市、区)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针对农业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自主选题,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与推广。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国家创新型县(市)资助不超过200万元、广西创新型县(市、区)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仅限获批建设的创新型县(市、区)及国家创新型县(市)的科技部门牵头申报。每个创新型县(市、区)仅限申报一项,已获得相关专项(项目)资助的创新型县(市、区)不得重复申报。免交查新报告。

 

三、技术转移服务能力提升

方向75: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奖励性后补助

主要内容:鼓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支点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加速实施,支持广西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补助资金按登记技术合同金额的1‰核算,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求:(1)支持广西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报。(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时间范围为申报日的上一年度的1-12月。(3)项目标题格式:20XX年度+单位简称+技术合同登记奖励性后补助。(4)提供的材料:a、“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导出的、本单位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清单,加盖本单位、本市科技局公章。b、《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做法与经验、典型案例,年度投入登记工作的人员数量和总经费,申请后补助经费金额与计算方法;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c、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

 

方向76: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

主要内容:为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主力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实施,支持广西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促成供需双方签订技术合同并完成交易,按工作量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方式: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补助经费按促成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的1%核算,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1)支持广西境内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优先支持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重点支持促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单位。(2)技术交易的双方,应至少一方是广西境内的单位。(3)促成的技术交易原则上应在广西网上技术市场实现,技术合同完成交易的时间范围为申报日的上一年度的1-12月。(4)项目标题格式:20XX年度单位简称+技术交易服务奖励性后补助。(5)提供的材料:a、促成并实现技术交易的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买卖双方名称、交易金额时间等内容。b、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合同和技术转移委托服务合同,或三方技术服务合同)和登记证明、科技成果购买方的银行付款凭证和科技成果转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c、《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做法与经验、典型案例,年度投入技术转移工作的人员数量和总经费,申请后补助经费金额与计算方法;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d、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印发<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号)、《广西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桂科政字〔2020〕125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基础研究在建设创新型广西中的作用,将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类别,引导广大科技人员开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切实解决我区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推动产生颠覆性创新成果,特制定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原则;坚持“强源头、抓项目、建平台、育人才、倡共享、出成效”资助导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自由探索研究和目标导向引领并重,鼓励围绕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等广西九大产业集群相关的关键技术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坚持“依靠专家、科学客观、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评审原则;坚持突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和培育申请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沃土工程”和“苗圃”作用。

从2021年起,同一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只能够主持申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等五个方向)、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两个方向)等两类中的1个项目。

一、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鼓励支持科技人员紧紧围绕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和广西经济社会以及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前沿性、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2.申请人完成项目申请提交时未满57周岁,否则须由依托单位在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后,及时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二)资助经费与实施年限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万元(其中数学类和管理科学类项目单个资助不超过10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三)考核指标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2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或科技报告等,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基金、计划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应申请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二、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瞄准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等广西九大产业集群相关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获得理论成果和发明专利,推动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科技人员针对已有较好研究基础、接近或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或研究方向,结合广西一流学科建设的相关前沿和热点问题、交叉学科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一)资助学科和重点研究内容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和信息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

重点研究内容:

1.数理科学

(1)人工智能的数学理论研究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2)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的数学理论研究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3)高端装备制造中的关键力学问题研究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4)工程与信息领域中的相关数学问题研究;

(5)非线性问题、复杂网络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6)代数、组合、图论交叉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7)新材料、新能源中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8)光电/光热转换过程中的新物理与新机制研究。

2.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

(1)新材料合作与组装化学应用基础研究;

(2)绿色化工合成方法研究;

(3)多功能有机材料化学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4)生命分析和食品药品功能及安全分析新原理新方法与机理研究;

(5)天然和合成物质的生物及药学性质与作用机制研究;

(6)具有光、电、磁等功能的新型化合物合成与应用研究;

(7)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化学工程研究;

(8)环境复合污染的机制及控制研究。

3.生物科学

(1)广西特色食品储藏、加工与食品安全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2)农业有害生物控制应用基础研究;

(3)农林牧渔业大数据、智慧农林牧渔业的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4)广西农林业面源污染成因量化分析及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5)广西地方特色生物资源的发掘、保护、评价与种质创新研究;

(6)广西特色动植物生长发育的调控机理及病害防控研究;

(7)广西区域特色生物多样性维持机制研究;

(8)广西重要农林作物农林牧渔业重要动植物的功能基因组学研究。

4.医学科学

(1)新型冠状病毒进化、致病及防治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2)创新药物的发现及成药性研究;

(3)广西优势特色生物医药相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4)广西特色中医药、民族医药的药效及作用机制研究;

(5)广西区域高发疾病发病机制及其防治方法研究;

(6)重大疾病的分子机制、生物标记物筛选、疾病模型的建立及生物治疗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7)环境与遗传因素及其交互作用对人体健康及寿命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

(8)中医药基础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5.地球科学

(1)漓江流域环境过程和多介质协同治理研究;

(2)北部湾天气气候变化机理、预报预测及生态环境效应研究;

(3)污水深度处理及水环境修复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4)广西水、土资源演变与可持续利用研究;

(5)温室气体排放机制与减排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6)广西能源和矿产资源形成机理及开发利用研究;

(7)北部湾海洋资源、海洋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

(8)北部湾海洋灾害机理与监测预警机制研究。

6.工程与材料科学

(1)高端金属新材料制备、加工、应用理论及关键问题研究;

(2)精品碳酸钙的制备与功能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3)海洋工程装备先进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4)智能制造与智能建造的新原理、新模式、新系统、新装备研究;

(5)高性能材料设计、制备、加工和应用中的关键问题研究;

(6)工程结构的破坏机理及安全性与耐久性关键问题研究;

(7)新一代能源电力系统基础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研究;

(8)广西优势有色金属的冶炼、成型加工、检测及效能的关键问题研究。

7.信息科学

(1)人工智能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2)大数据、区块链基础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3)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应用基础研究;

(4)机器人自主作业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5)5G通信网络基础理论与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6)信息物理融合建模、安全评估及控制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7)知识图谱构建关键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8)物联网安全、环境感知与定位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8.其他

面向广西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别是符合广西重点推进的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等九大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业、林业等高质量发展需求,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应用前景的其他学科交叉类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完成项目申请提交时未满56周岁,否则须由依托单位在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后,及时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三)资助经费与实施年限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其中数学类项目单个资助不超过40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4年。

(四)优先资助条件

优先支持鼓励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瞄准九大产业集群和有产业应用前景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优先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合作研究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优先支持自主布局基础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五)考核指标

项目负责人需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或科技报告等至少3篇;承担基础研究领域的省部级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应主持获得不少于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对产业发展有较大学术贡献。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围绕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和广西经济社会以及产业发展相关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重在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完成项目申请提交时,男性申请人年龄未满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未满40周岁;未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

(二)资助经费与实施年限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其中数学类和管理科学类项目单个资助不超过8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三)考核指标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或科技报告等,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基金、计划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应申请1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四、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特别是瞄准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等广西九大产业集群相关的关键科学问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员成长,培育具备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要基础研究项目能力的高层次优秀学术带头人后备队伍。

对获得或申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科研人员,凡未获得过自治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将直接给予自治区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的人事组织关系应在广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完成项目申请提交时未满40周岁。

2.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保证研究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时间在6个月以上。

3.获得过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资助经费与实施年限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60万元(其中管理和数学类项目单个资助不超过40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4年。

(三)考核指标

项目负责人需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或科技报告等至少4篇;承担基础研究领域的省部级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作为主持人新增获得或完成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应新增主持获得不少于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在本学科领域成长为更高层次的领军人物,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期内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四)注意事项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是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创新潜力进行评价。

2.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开展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书》(格式见申报书)。具体按照《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细则》执行。

 

五、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重点资助以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为核心成员(由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组成)的研究团队,以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链为目标,共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技术发展需求确定的重要研究方向,特别是瞄准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精品碳酸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轻工纺织等广西九大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团队。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提交项目申请时未满50周岁;应为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协调团队研究工作能力,曾主持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中,至少有1项面上项目)。

2.项目核心成员应在近5年内,围绕所申报的研究方向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核心成员应保证研究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时间在6个月以上。

3.研究团队应由1名学术带头人、不多于5名的研究骨干等核心成员以及若干相关研究人员组成;研究骨干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4.研究团队的研究方向应明确,研究内容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处于研究领域的前沿,研究目标达到国内领先。

5.研究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各成员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核心成员之间优势互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成功的科研合作历史(共同承担过省级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或共同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6.研究团队应当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稳定的人才队伍。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在研期间,核心成员不得另行申请或参与其他项目组申请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7.依托单位应当支持团队所在的实验室建设,在科研经费、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8.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项目;优先支持有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参与研究的项目。

(二)资助经费与实施年限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4年。

(三)考核指标

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需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或学术报告等至少8篇;承担基础研究领域的省部级重大项目、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新增获得不少于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创新研究团队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应在项目实施期内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力争获得1项;新增获得不少于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资助;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培养出自治区D层次以上(含D层次)人才不少于2人。建成稳定的基础研究团队10人以上。项目成果形式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

(四)注意事项

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主要评价以下6个方面:(1)研究方向的科学问题和意义;(2)已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3)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及可行性;(4)申请人的学术影响力,把握研究方向、凝练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在研究团队中的凝聚力;(5)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6)团队成员间的合作基础,有无共同承担项目和共同署名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等。

 

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广西共同投入经费设立,针对广西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通过重点项目形式,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技人员,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能源与化工、人口与健康、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支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指南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发布。请申请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的年度相关通知和年度项目指南要求,认真开展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项目资助工作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运行机制和有关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为鼓励我区科技人员积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将对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所申报的相应年度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