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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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1.本申报书适用申报广西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填写前请阅读《广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2.申报书中各栏目务必认真负责地填写,不得空缺(若无内容填“无”);文字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可靠。如项目获准立项,申报书的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相应条款的内容。

3.“申报编号”,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统一编制。

4.“指南代码”,填写申报项目对应申报指南中的选题编号。

5.“指南方向”,填写指南代码所代表的研发方向(以申报指南为准)。

6.“项目名称”,填写申报项目的名称(由申报单位自定),要突出项目的主题和特性,文字简单、明确,字数最多不超过30个汉字。

7.“推荐单位”,为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科技局,或项目申报单位隶属的自治区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应的管理部门(单位)。

8.“单位归属”为多选项。

(1)高新(园)区单位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各高新(园)区注册或归其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2)重点实验室单位为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单位;

(3)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单位为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

(4)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的自治区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

(5)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单位为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认定的自治区临床 医学研究中心的单位。

  1. “科技报告”为多选项。“最终技术报告”指对项目执行期内开展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说明的报告;“技术进展报告”指对项目阶段性技术进展、成果及该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进行系统说明的报告;“专题技术报告”指各类实验报告、分析测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调研报告以及必要的论文、论著等蕴含科研活动细节及基础科研数据的报告。